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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国土**部等6部委《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自然**部《有色金属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等8项行业标准、《******厅关于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53号)、《**市市级绿色矿山创建库工作方案(试行)》(漳自然资发〔2022〕87号)等有关规定,经我局组织专家组审查,福能新型****公司水空建筑用花岗岩矿(机制砂)绿色矿山建设情况达到纳入市级绿色矿山创建库条件。我局拟将福能新型****公司水空建筑用花岗岩矿(机制砂)纳入市级绿色矿山创建库。
按有关规定,现予公示,欢迎社会监督。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电话、信函(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等形式向****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8日
矿山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通讯地址:**省**市**区新浦东路137号****生态修复和地灾防治科
邮政编码:363005
联系电话:0596-****212
附件:福能新型****公司水空建筑用花岗岩矿(机制砂)纳入市级绿色矿山创建库矿山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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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