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2024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市场主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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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2024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市场主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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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2024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市场主体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4〕396号)、《****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川商资流〔2024〕17号)、《市商务局 ****信息化局 ****环境局关于公开征集2024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市场主体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推动全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进一步激发电动车市场消费活力,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科技局面向全县公开征集参与2024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市场主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市场主体征集范围

(一)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

(二)除蓄电池外的车架、电机等其他部件(以下简称其他部件)回收主体

(三)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回收主体

二、报名条件及提供资料

(一)销售主体。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填报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主体申请表(详见附件)

2. 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提供下载资料)

3. 有稳定可靠的货源保障、严格的进货质量管理体系和以旧换新、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提供供货商合同或协议、进货管理制度、保修维护案例样本)

4. 愿意先行垫付补贴资金,并配套实施促销优惠措施。(提供承诺书)

5. 与回收主体签订回收协议并能规范、全面完成旧车及其蓄电池回收、暂存和移交工作,能为个人消费者开具实名发票。(提供合同协议、暂存场地、发票范本等)

6. 具有符合环保、安全等相关规定的旧车及其蓄电池暂存区域。(提供暂存场地、消防设施佐证相片说明)

7. 市场主体经营和完税情况。(提供近两个月的完税证明)。

8. 具有规范清晰完整的以旧换新工作台账,自愿接受相关部门及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监督、审计。(提供台账范本、承诺书)

9. 具有防范风险预案,包括线上线下防范“羊毛党”“黄牛党”恶意刷单或套现。(提供预防风险预案)

10. 承诺不实施和不参与骗补、套补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现相关问题、线索及时报告。(第4项、第8项、第10项承诺在一起)

为方便消费者,在同等条件下****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授权开展电动自行车上牌等资质的销售主体。

(二)回收主体

1. 参与市场主体申请表(详见附件)

2. 废铅蓄电池回收主体,应具备相应危险废物收集资质。(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许可、场地相片)

3. 废锂离子蓄电池回收主体,****信息化局明确的相关条件和标准。(提供营业执照、许可证书或文件、专用场地、消防设施照片)

4. 其他部件回收主体,****机关备案的废旧金属回收主体。(提供营业执照、备案证明、场地及消防安全设施图片)

5. 与销售主体签订合同(协议),约定具体回收事项;应有规范的回收管理制度。(提供合同或协议、回收管理制度范例样本)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全套申报材料需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三、参与要求

(一)请各参与企业将申报资料装订成册,在2024年10月14日(星期一)下午15:00****商务科技局内贸股,并将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联系人:袁静,联系电话:0817-****356,邮箱:****@qq.com

(二)参与企业应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做好营销宣传,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三)如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存在恶意刷单或套现等行为的,或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整改、退回补贴资金、取消参与资格、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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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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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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