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购房惠民促消费促进活动平台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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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购房**促消费促进活动平台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2 09:00:43


为贯彻落实****建设局等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泸住建规〔2024〕3号)和****建设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泸住建函〔2024〕179号)要求,现向全社会公开比选消费券发放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单位

****

二、项目名称

**市**区购房**促消费活动

三、比选需求

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1家消费券发放机构,消费券可在**区内餐饮、家电、汽车、商场超市、家居建材等批发、零售商家使用。参与消费场景的机构的商家不少于300家,且注册地为**区,其中餐饮类不少于50家、家电类不少于10家、汽车销售类不少于5家、商场超市不少于20家、家居建材不少于30家,其他商户不少于185家,且根据活动情况对商家适时增减。

四、入选平台需具备条件

(一)资质条件

依法登记设立,治理结构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支付结算企业、与支付结算企业**的平台企业,能支持消费券发放、对账、退回全流程。

(2)财务稳健,经营良好、未涉及重大涉诉事件。

(3)在**市范围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重大违约事件。

(二)商务条件

1.具备较强的覆盖能力。服务覆盖城乡,使用用户数量多,消费者和商家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能对商户按区域和行业业态进行有效管理。

2.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拥有强大的系统处理能力,配券便捷高效,能够按照活动规则和地域电子围栏平稳、有序、安全组织消费券的发放、使用工作;对参与活动商户具备较强的监管和约束能力;能够及时识别和阻止套现等违法行为发生;开设财政资金专户,有效确保财政资**全,维护政策严肃性。

3.具备较强的运营服务和数据支撑能力。能按照要求定期提供详尽的发放、核销使用、商品销售情况等相关监测数据。能预见和应对活动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理客户投诉,确保消费券发放平稳有序。

4.具备营销宣传和履约执行能力。用好平台自身及其它多种渠道广泛开展活动宣传,扩大政策影响,提高活动知晓率和参与度。活动期间,与政府部门配合度高,工作人员沟通力强,服务质量好,能及时协调解决各种突发问题和纠纷投诉;****政府部门监督管理,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政府委托第三方机构规定时限内提供审计和绩效评价所需资料(资料不限于消费者端和商家端核销清单、每笔财政资金使用有效凭证等)。

四、资格审查

本项目在比选时进行资格审查。参加比选的单位应在响应文件中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材料。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全、不实的,将导致其响应或中选资格被取消。

五、响应截止时间和比选会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一)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18:30。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响应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二)比选会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14日10:00;****会议室。

六、有关事项

(一)本比选公****政府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二)比选会时间和地点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政府网站。

(三)本次比选采取直接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参加评审的方式,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不接受在线网络等其他形式的预申报。参加比选的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比选的相关费用。无论是否中选,区商务局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且不退还比选文件。

(四)中选单位因特殊原因弃权或在合同签订后中途无法完成服务的,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中选单位退出后,将根据本次比选得分从高到低顺延确定中选单位。

(五)比选单位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内容不限于附件中的参考提纲,还应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台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资料等。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830-****568

联系地址:**区东升街道柿子路216号6号楼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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