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3批技改设备专项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2024年第3批技改设备专项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2024年第3批技改设备专项采购。
2.2采购范围:2024年第3批技改设备专项采购。
2.3项目实施地点:**。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采购分类:专项
2.6项目类别:货物。
2.7标的清单:
| 标的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招标文件费用 |
响应保证金 |
| 2024年第3批技改设备 |
1 |
包01:电能质量分析记录仪2台 |
40.0000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2 |
包02:综合自动化系统校验仪 |
18.0000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3 |
包03:超声波流量计 |
27.0000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4 |
包04:绝缘电阻测试仪 |
7.0000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5 |
包05:有载分接开关测试仪 |
5.0000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6 |
包06:变压器绕组变形测试仪 |
18.0000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7 |
包07:变压器直流电阻测试仪 |
5.0000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8 |
包08:300kV直流高压发生器 |
6.0000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9 |
包09:便携式氨逃逸分析仪 |
48.0000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10 |
包10:便携式烟气分析预处理系统 |
27.0000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11 |
包11:长颈喷嘴 |
25.0000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12 |
包12:无线数据采集系统 |
20.0000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13 |
包13:三相交直流变送器检定装置 |
15.0000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14 |
包14:六氟化硫气体微水检测仪 |
8.0000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15 |
包15:六氟化硫气体分解产物检测仪 |
9.0000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16 |
包16:六氟化硫气体密度继电器校验仪 |
10.0000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17 |
包17:热工过程校验仪 |
8.0000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18 |
包18:电能表及二次压降测试仪 |
15.0000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19 |
包19:便携式液体恒温油槽 |
9.0000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20 |
包20:安全阀离线检验台 |
30.0000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21 |
包21:调速系统综合测试仪 |
24.0000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22 |
包22:蓄电池放电仪 |
12.0000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23 |
包23:火电机组TSI系统装置全自动校验仪 |
25.0000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24 |
包24:水电机组振动声学测试仪 |
22.0000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25 |
包25:配电变压器自动温升试验装置2套 |
80.0000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26 |
包26:电能表外置断路器设备特性校验台 |
30.0000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27 |
包27:继电保护测试仪 |
11.0000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28 |
包28:高空X光作业平台试制 |
25.0000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29 |
包29:会议室建设项目 |
90.0000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30 |
包30:液体压力校验台(0-60MPa) |
3.5000 |
不收取 |
不收取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 通用资格要求 |
|
| 序号 |
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
| 2 |
接受代理商参与谈判,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参与谈判,若同时参与谈判则均否决。 |
| 3 |
谈判对象如是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证明文件,且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谈判。 |
| 4 |
不接受联合参与谈判。 |
3.2专用资格要求
| 专用资格要求 |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 1 |
投标主要产品(LED显示屏、中控控制主机、拼接处理器、无纸化会议系统、高清会议系统、会议预约系统)须具备由****实验室****中心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且检测结论为符合,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及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 |
2024年第3批技改设备[包29:会议室建设项目] |
备注:1.如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材料,供应商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设备材料的商务资格及技术要求方可视为满足此包的资格要求。
2.对于同一标包内的特殊要求设备、新产品或个别规格超出了上述要求的非标设备,由采购工作组参照资格要求进行评议,决定是否认同其符合资格。
4.采购文件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本采购项目采用电子招标采购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供应商应当在招标公告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验证。凡有意参加响应者,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免费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响应文件编制加密及递交。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响应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电子化投标操作路径如下:
获取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投标管理;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项目参加及文件下载-可下载项目。标书代写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100100转1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4.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2日18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4年10月16日18时00分00秒
4.3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2024年10月17日18时00分00秒
5.响应文件的递交和谈判
5.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递交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5.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09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5.3谈判时间及形式
谈判时间: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2024年10月22日09时30分00秒后,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谈判形式:本次采购采用录音电话远程谈判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谈判现场,澄清、说明和补正以及最终报价确认内容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明确授权进行谈判的代表及联系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在谈判期间需保持电话和网络畅通,若电话无法接通,则视为放弃谈判和最终报价的权利,谈判工作组以该供应商的第一次报价作为最终报价进行评审。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和成交公告在“****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上发布。
7.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违法行为处理
7.1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供应商在采购文件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供应商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标书代写
(1)与其他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的IP地址、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的IP地址、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供应商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响应文件。
如响应文件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公司相关规定,对相关供应商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
7.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处理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报价,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不得向采购人或者采购工作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请各供应商高度重视投标诚信,对响应文件中存在生产制造能力、服务网点、业绩(含合同、发票)等造假情形,或私下与采购工作组成员进行与报价内容有关的接触(如评审前通过电话、信息和会面等方式询问是否参加评审,请专家在评审中给予关照等)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采购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8.现场核查
为加强供应商诚信管理,保障产品质量,对于被列入供应商处罚“黑名单”解除处理后首次推荐中标的供应商,招标人有权开展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违规情形,将按照《中国****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9.异议及投诉
9.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标书代写
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议递交地点:通过邮箱递交
异议递交方式:ywwzyw@yn.****.cn
异议递交电话:****100100
9.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中心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87****20309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yndwdlsyyjyjdts@yn.****.cn
9.3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巷139号
联 系 人:“双百热线”
电 话:****100100转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盖章):****【盖章位置】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