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图壁县第三中学学校食堂食材加工托管服务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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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学校食堂食材加工托管服务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2日 16:49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冬敏、马云鹏 、陈新军
总成交金额 ¥34.2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57****3296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县**北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杨先生 157****3296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环保局三楼招标办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什女士 136****4474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学校食堂食材加工托管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州**县园林路庆源小区056号门面房(六街17产区68院)

中标(成交)金额:34.****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 ****学校食堂食材加工托管服务 (1)日常师生膳食制作、分餐,提供早、中、晚三餐的餐饮加工制作服务。
(2)餐饮具、用具的日常收集、清洗、消毒、整理;
(3)食堂内部、周边环境日常整洁;
(4)食堂用下水道定期疏通、蒸饭机电热管更换、推车维修、防蝇帘保温帘的更换及维修;
(5)每学期开学前、放假后食堂环境、餐饮具整洁、消毒、整理;
(6)食堂日常环境消毒、参与食材的质量验收,定期进行相关培训;
(7)食堂日常门窗关锁等安全保卫工作;
(8)突出性检查等食堂内外环境的保洁;
(9)餐饮具的保管;
(10)每餐结束后及时处理泔水等;
(11)成交供应商负责食堂的日常运营管理,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防疫等。(所有食材由校方提供)
(12)学校布置的其他相关工作。
1、食堂后堂食材加工商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在校内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取消其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法律诉讼。
2、餐厅、操作间等均属于食堂后堂食材加工商管理范围,食堂后堂食材加工商需负责承包区域内的卫生清扫和安全管理。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校纪、校规,为师生提供热情周到服务,不得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学校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3、因食堂后堂食材加工商管理不善造成师生食物中毒,由食堂后堂食材加工商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4、所有工作人员需持有健康证上岗,卫生检疫、体检等费用均由托管商自理,食堂的卫生防疫、就****卫生监督所制定的标准,学校有权监督,并检查。
5、保证一日三餐准点开膳,保证饭菜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饭菜价格合理,不准出售变质、变味的饭菜和剩菜剩饭。
6、****学校有权对食堂后堂食材加工商的服务质量、饭菜质量进行监督和提出改善意见,食堂后堂食材加工商必须虚心听取校方意见。
7、食堂水、电、****学校负责承担。操作****学校提供,低值易耗用具由食堂后堂食材加工商自行解决。期满结束后,学校不承担其转让工作。
8、食堂后堂食材加工商经营所需其它设备由承包人自备,如要进行特殊装修、改造,食堂后堂****学校同意后方可实施。期满结束后,学校不承担任何转让工作。
9、食堂后堂食材加工商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对学校提供的厨具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维修,**其使用年限。保养、维修的费用由校方负责。托管经营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10、食堂后****服务所需用工必须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托管商自行承担责任。
11、食堂后堂食材加工商负责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服从我校统一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
服务期限一学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1、(1)饭菜品种搭配合理,营养均衡,花样要丰富。****学校提出食谱,进行食材加工制作,如未按照食谱执行或未经校方同意,擅自改变食谱,扣除当天费用不予结算。
(2)餐厅严格根据学生就餐人数,合理配备新鲜饭菜。在坚持不浪费的原则基础上按需打饭,每天一日三餐的饭菜必须保质保量供应,确保住宿学生100%管饱管够,避免出现在开饭时间内晚来的学生吃不上饭等情况发生,严禁给学生供应剩饭剩菜。
(3)学校落实领导陪餐制度,陪餐领导每日对三餐的质量、卫生、服务、防疫等进行督查落实,委托经营方必须全力配合。
2、委托经营方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等三部门令第45号)等法律法规要求,如有违法行为按相关法律严肃处理,委托经营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被上级通报的,学校将以书面形式下达整改通知,拒不整改或屡教不改的,校方有权终止合同。
3、餐厅在运行过程中,餐厅从业人员的聘用、管理、工资、工伤、保险及其他各类费用都由委托经营方承担。
4、委托经营方及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取得上岗证、健康证,从业人员政治审核必 须由**部门审核通过、学校备案,方可上岗。所有餐厅****学校统一管理,遵守校纪校规,文明上岗,定期接受上****学校主管部门的食品安全培训。委托经营方人员配备:用工人数不少于18人 。其中:主厨2人、大师傅3人、面点师2人、帮厨4人、保洁6人、切配主管1人。
5、委托经营方在合同约定期内的水、电、燃气等使用费用由校方承担。
6、委托经营方及从业人员严格服从区、州、县及教育行政部门防疫要求。
7、乙方接受校方对食材加工制作、操作工艺、流程、饭菜质量、食品安全、环境卫生、消防安全、防疫等进行监督。凡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要求的,将以书面形式进行告知,每发现一次按委托经营合同予以处罚。
8、校方定期对饭菜质量进行评价,学生家长满意率必须达到85%以上。凡满意率不达标累计达5次以上,校方有权终止合同。
9、委托经营方的经营收入甲方按月支付。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冬敏、马云鹏 、陈新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办公厅印发的《****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的规定,招标人约定投标人如果中标需支付招标代理费、控制价编制费。****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维吾尔自治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新计价房[2002]866号)计算下浮后收取,此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最高投标限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北路1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 157****32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环保局三楼招标办

联系方式:什女士 136****44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 157****3296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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