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环境卫生服务项目采购澄清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2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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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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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公告性质
**市**区环境卫生服务项目
****
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区环境卫生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对评审标准内容澄清说明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详细评审商务部分“项目业绩 (9.0分)”中的评审标准“1、根据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注: (1)需提供合同关键页、中标(成交)通知书,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类似项目是指:服务内容至少包含清扫保洁或垃圾收集清(转)运或中转站运营/养护或公厕运营/管护相关内容(服务内容相似即可,描述无需完全一致)。 (3)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联合体投标的,各方提供均可。】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在运营服务期间,获得业主评价为第一等级(优秀、优)的,得1分;第二等级(良好、中)的,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注:需提供业主评价报告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评审依据,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联合体投标的,各方提供均可。】 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在环卫服务履行的合同期间,****政府创评为**文明城市或国家卫生城市(含创建、复审),每协助创建或保创一个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注:需提供所在区域获得国家卫生城市或文明城市的公告截图、查询网址、履行合同期间的合同扫描件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评分依据;一个城市同时获得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的奖项只计取一次。联合体投标的,各方提供均可。】”澄清为“1、根据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注: (1)需提供合同关键页、中标(成交)通知书,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类似项目是指:服务内容至少包含清扫保洁或垃圾收集清(转)运或中转站运营/养护或公厕运营/管护相关内容(服务内容相似即可,描述无需完全一致)。 (3)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联合体投标的,各方提供均可。】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在运营服务期间,获得业主评价为第一等级(优秀、优)的,得1分;第二等级(良好、中)的,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注:需提供业主评价报告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评审依据,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联合体投标的,各方提供均可。】3、 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在环卫服务履行的合同期间,****政府创评为**文明城市或国家卫生城市(含创建、复审),每协助创建或保创一个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注:需提供所在区域获得国家卫生城市或文明城市的公告截图、查询网址、履行合同期间的合同扫描件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评分依据;一个城市同时获得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的奖项只计取一次。联合体投标的,各方提供均可。】”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标书代写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镇清和大道中88号

联系方式:0763-****0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大道一号丽晶豪庭二座6层03号

联系方式:0763-****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海华

电 话:0763-****689

****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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