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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及规定,****社会保障局受理了****递交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延续申请,经审核符合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法定条件,并经批前公示,现同意****继续开展劳务派遣经营活动,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325MA68A64YXH;
住所:**省**市**县**镇文庙巷1层1号;
法定代表人:蒲文东;
延续许可事项: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
延续许可有效期限:3年;
请广大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监督其经营活动。
联系电话:0817-****292;
联系地址:**县**路1号622办公室;
特此公示。
****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