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受****的委托,****易地技术改造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编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投资规模****000.00元(含税),评标工作已于2024年9月29日结束,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标段(包)[001]****易地技术改造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含税投标总价(元):(小写)¥****377.68元,(大写)叁佰叁拾伍万捌仟叁佰柒拾柒元陆角捌分整;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通过国家局整体竣工验收为止;
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自然日(日历日);
增值税税率:6%;
项目负责人:梁晓刚;
评标总得分:87.20。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含税投标总价(元):(小写)¥****650.00元,(大写)伍佰肆拾捌万贰仟陆佰伍拾元整;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通过国家局整体竣工验收为止;
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自然日(日历日);
增值税税率:6%;
项目负责人:拓兆成;
评标总得分:79.38。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审世纪工程造价****公司
含税投标总价(元):(小写)¥****514.20元,(大写)伍佰叁拾捌万玖仟伍佰壹拾肆元贰角整;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通过国家局整体竣工验收为止;
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自然日(日历日);
增值税税率:6%;
项目负责人:李湘云;
评标总得分:78.89。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中审世纪工程造价****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以及签订合同等各阶段)有异议或投诉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中烟《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质疑或投诉。
1、异议流程:
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示期内提出。
投标人异议需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的应至少包含以下资料,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需提供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件);
(2)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需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异议的日期。
以上材料,异议人须逐页加盖公章。
异议提出时间:异议需在有效期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异议回复时间: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三日内做出答复。异议事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不能在三日内作出答复的,可以适当延期,但不超过七日,且应告知异议人并说明理由。
2、不予受理的情况: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中34.5不予受理的情况
3、恶意质疑:
异议提起人不应该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异议提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异议,****管理部门按行为情形将其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进行处理:
(一)假冒他人名义进行异议的;
(二)一年内三次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
(三)捏造事实或有意提供虚假材料的;
(四)拒不配合进行有关调查,情节严重的;
(五)异议已答复、异议提起人知晓或应当知晓其异议属于不予受理****管理部门或其他部门寄(送)材料的。
公示期: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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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管部****信息化局。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公司。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
地址:****市**区**南街489号
联系人:刘傲
招标代理机构:****
执行机构:********公司
联络地址:******中心C座15楼
联系人:胡龙龙、太鸿瑛
(联系电话详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元博网)及**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发布的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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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