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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根据《**实验室建设方案》、《2024年****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经**省科技厅厅务会议审议通过,****实验室、****实验室、****实验室中期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2日—10月1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实验室与创新平台处,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景小宇,0871-****8618。
通讯地址及邮编:**市**路542号省科技大楼606室,650051。
附件:****实验室等3家**实验中期评价结果
**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实验室等3家**实验中期评价结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中期评价结果 |
| 1 | ****实验室 | 良好 |
| 2 | ****实验室 | 优秀 |
| 3 | ****实验室 | 良好 |
| 合计:3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