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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主题分类 |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 |
| 发布机构 | ****委员会 | 文 号 | 龙发改审批〔2024〕70号 |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4-10-09 | ||
| 标 题: | ****委员会关于********示范区—种植环境提升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复函 | ||
****林业局:
报来《关于********示范区—种植环境提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函》(龙林函〔2024〕2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闽财资环〔2024〕13号),为加强对林下种植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的推广应用,辐射带动提高林下种植水平,助力乡村**,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示范区—种植环境提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内容。
二、项目业主:****。
三、项目实施地点:**县白砂镇朋新村、樟黄村、岭背村。
四、项目实施内容:种植250亩骨碎补、20亩金毛狗蕨、30亩淫羊藿等共计300****示范区以及配套的喷灌系统、4.5公里肥料输送系统(轨道车)。
五、项目总投资概算按800万元控制,其中工程费用77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万元、基本预备费5万元。建设资金来源:通过申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补助资金、上级补助等支持,不足部分由市财政及项目业主依法依规筹措解决,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
请据此复函加强督促指导****依法依规加快组织实施,落实落细安全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安全和效益。
****委员会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