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双胜镇集中供热热源厂易址**项目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16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673
通讯地址:****镇**大街63-9号
邮 编:025550
| 建设项目名称 | 双胜镇集中供热热源厂易址**项目 | |||
| 项目建设单位 | **** | 建设环评单位 | ******公司 | |
| 项目建设地点 | ****市**双胜镇 | 项目联系电话 | 159****1901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本项目为乡镇集中供热热源厂迁址**项目,迁址后原旧址锅炉停用。 2.**一座495.68m2的锅炉房,锅炉房内设有7MW生物质锅炉1台,年运行时间4320h(180天,每天24小时)。锅炉房内设有15t/h软水制备装置一套,为生物质锅炉运行提供软化水。**生物质燃料堆场一座,生物质燃料堆场设有防风抑尘网。 3.总量控制指标:SO2:0.686t/a。NOx:3.57t/a。 | |||
|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 运营期主要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为: 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软水装置排污水、锅炉排污水回用作为抑尘用水。 废气:7MW燃生物质锅炉产生的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4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厂区内燃料堆场生物质燃料堆放产尘经防风抑尘网+洒水抑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锅炉灰渣采用湿式排渣方式处置后无组织排放。 固废:1.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为一般固废,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处置;2.废布袋: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处置;3.除尘器除尘灰、锅炉炉渣:暂存至锅炉房内,定期外售用作农肥;4.生活垃圾:收集至厂内垃圾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
通过百度网盘分享的文件:最终报批版—双胜镇集中供热热源厂易址**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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