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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乡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乡村工匠认定工作的通知》(浙乡振函〔2024〕5号)精神,按照《********乡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市级乡村工匠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乡村**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社保局、市建委、****房管局、****旅游局、市妇联等8部门联合开展2024年**市级乡村工匠认定评审,经研究,拟确定何见妹等100人为2024年**市级乡村工匠(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14日—10月18日,公示期5天(工作日)。
二、有关要求
在公示期限内,若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保障中心,0571-****7110;****纪委,0571-****9769。
附件:2024年**市级乡村工匠公示名单
********乡村**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