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自治区**市
****委员会文件
崇发改农经〔2024〕14号
****委员会关于**恩城
****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改革局:
一、为有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和建设,同意建****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地址:**县**镇、恩城乡、雷平镇、那岭乡、堪圩乡、榄圩乡等。
四、项目单位:****。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中心管理站1处,建筑面积400平方米;****管理站、岜伏管理站、后益管理站各1处,每处建筑面积200平方米;**正隆管护点1处,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每个站点配套设施设备购置及配套附属工程建设。(二)**生态监测系统1套、****监测站1处;巡护道路维护7.46公里;购置保护设施设备1批。
六、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本项目总投资估算1463.5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56.2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7.68万元,基本预备费69.69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地方自筹解决。
七、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及工程节能。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分析与保护、劳动卫生安全与消防和工程节能等措施。
八、工程招投标。本批复附《招投标核准意见表》一份,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核准意见表》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事项,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九、本文印发后,原我委《****委员会关****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崇发改社会〔2022〕5号)文件同时作废。
请据此批复委托相应资质单位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工作,待初步设计完成后报我委审批。
附件:****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投标
核准意见表
(市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5;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10。收信地址:**市**大道24****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2200。)
****委员会
2024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 ****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 |||||||
|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 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工程勘察 | |||||||
| 工程设计 | |||||||
| 工程监理 | |||||||
| 土建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备购置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其他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规定,属于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本项目属于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项目,其中土建工程、设备购置达到上述相关标准,必须进行招标。 审批部门盖章 2024年10月1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