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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建委纪要〔2024〕2号文件,**市城市****公司申请出具福**路延伸段道路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政府批复的《**市**组团塔南片区金马南路西北侧支提**侧国宝路东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宁政文〔2023〕75号),结合土地要素保障需要,福**路延伸段道路工程位于国宝路西南侧,用地性质为城镇村道路用地,用地面积1.9783公顷(详见附件)。
依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现将福**路延伸段道路工程规划选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4日—10月22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与该事项有关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主张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地址:****开发区闽东东路5号(****);网址:http://zrzyj.****.cn;联系电话:0593-****157,0593-****653。
附件:福**路延伸段道路工程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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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