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4日对****煤场建设项目的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16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627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三楼
邮编:025450
| 编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基本情况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
| 1 | ****煤场建设项目 | **** | 项目总建筑面积2328m2,包括租用办公生活区、宿舍、餐厅、配电室,**生产厂房、**沫煤库。年周转、销售褐煤100000吨。 | ****车站西大辛庄村二组 | **格林普尔****公司 | 本工程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情况: 1、废气:车辆运输扬尘采取厂区道路硬化+清扫厂区及周边道路+路面定时洒水+运输车辆密闭苫盖;煤的装卸和堆存粉尘采取厂界四周设置不低于煤堆存高度的防风抑尘网(本项目设置8m高防风抑尘网488m)+盖土防尘网苫盖+雾炮车洒水抑尘;建设封闭的沫煤库+洒水抑尘;上料粉尘采取上料口设置在生产厂房内部+入料口洒水抑尘及时清扫;输送转运粉尘采取输送皮带密闭、定期洒水抑尘;有组织破碎筛分粉尘采取破碎机、筛分机置于封闭的生产厂房+破碎筛分设备上方分别设置1个集气罩+集气后统一经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1);无组织破碎筛分粉尘厂房全封闭+适当洒水抑尘+及时清扫;食堂油烟采取油烟净化器+屋顶排气筒。 2、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抑尘用水;生活污水经防渗旱厕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3、噪声:采取设备基础减震降噪、建筑物隔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除尘器下灰和沉淀池底泥经收集后混入沫煤外售;废布袋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