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市][单一来源]东营市东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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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单一来源]********政府采购项目
信息时间:2024-10-14

********政府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政府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服务的预算金额:49.2018万元/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服务局于与**区市政资产****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分别****中心 3 幢及 2 幢11 个****服务中心办公场所、****中心 B 座 25、26、27 ****中心办公场所,由于租赁场****中心主体大楼的一部分,其物业管理服务(包含供水、供电、供暖、制冷及消防物业等服务****中心主楼无法分割。因此,审批服务局房屋租赁服务更换难度大、不易操作,具有不可替代性。《****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条件之一为:“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进一步解释为“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系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该项目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

2、地点:**市**区**路1188号

三、论证小组成员: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王薇薇

**市经信委

高级经济师

刘庆辉

****中心

高级会计师

刘东斌

**市****监测站

高级农艺师

四、公示期限:

公示期从2024年10月15日起至2024年10月21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潜在政府采购服务方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2024年10月22日17:30之前将书面意见加盖服务方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印鉴)(包括服务方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政府采购项目的说明)反馈至****203房间。

五、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如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性。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

联系地址:**市**区**路1188号

联系方式:0546-****386

(二)财政****财政局

联系地址:**区新区**路88号

联系电话:0546-****606

(三)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联系人:巴先生 董先生

联系地址:**市东三路160号

联系方式:0546-****182

七、附件

(一)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

(二)技术参数要求

****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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