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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涝站工程澄清公告4
项目编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17.2.2 预付款保函(担保)现修改为:17.2.2 预付款保函(担保)(本条不采用)
2、****中专用合同条款17.3 工程进度付款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审计价款的100%,现修改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审核价款的100%。
3、****中专用合同条款17.4 质量保证金修改为:工程完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为结算总额的2 %或由承包人提交同等金额的质量保证担保。质量保证****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
注:此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
地 址:**县双创产业园B座
联 系 人:李宁
联系方式:0550-****08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县双创产业园A座3楼
联系人:朱玉红
联系方式:180****5623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