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机关事务中心2024-2025年全县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定点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4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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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中心2024-2025年全县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定点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0-14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中心2024-2025年全县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定点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 **省**市**县倴城镇鸿泰御景园一号商业4层 ****0224MAD7WWX92N
****租赁站 **省**市**县青坨营镇张虎头村136号 ****0224MA0FKL3495
**县****公司 **省**市**县倴城镇唐乐公**侧兆才大街18号 ****0224MA0EKT18XP
******公司 **省**市**县倴城镇唐乐公**侧 ****0224MABP7W6A5Q
****维修中心 **省**市**县倴城镇南大街南侧、庞大汽贸西侧 ****0224MA0DXGCD5G
**县****公司 **省**市**县倴城镇泽平庄园F2号门市 ****0224MAD0295K11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最低评标价法
服务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日期 中标金额 评审报价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 全县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 **县范围内 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省汽车租赁服务行业规章制度,不得借用冒用资质、不得拼凑挂靠车辆。 2、供应商保证出租车辆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注册日期不超过36个月,并承担车辆的保险(全险),车检。 3、在使用过程中,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出现非出租方责任产生的其他风险,如需出租方出具手续,出租方应予以协助。 4、采购人承担使用期内的燃油及过桥费用,归还车辆时油量位与租赁时存油量相等。 5、供应商负责车辆使用过程中的机油、制动液、冷却液等相关检查责任。如遇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应立即通知采购人。 国家法律法规和**省汽车租赁服务行业规章制度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0 0 60%
****租赁站 全县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 **县范围内 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省汽车租赁服务行业规章制度,不得借用冒用资质、不得拼凑挂靠车辆。 2、供应商保证出租车辆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注册日期不超过36个月,并承担车辆的保险(全险),车检。 3、在使用过程中,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出现非出租方责任产生的其他风险,如需出租方出具手续,出租方应予以协助。 4、采购人承担使用期内的燃油及过桥费用,归还车辆时油量位与租赁时存油量相等。 5、供应商负责车辆使用过程中的机油、制动液、冷却液等相关检查责任。如遇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应立即通知采购人。 国家法律法规和**省汽车租赁服务行业规章制度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0 0 69%
**县****公司 全县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 **县范围内 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省汽车租赁服务行业规章制度,不得借用冒用资质、不得拼凑挂靠车辆。 2、供应商保证出租车辆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注册日期不超过36个月,并承担车辆的保险(全险),车检。 3、在使用过程中,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出现非出租方责任产生的其他风险,如需出租方出具手续,出租方应予以协助。 4、采购人承担使用期内的燃油及过桥费用,归还车辆时油量位与租赁时存油量相等。 5、供应商负责车辆使用过程中的机油、制动液、冷却液等相关检查责任。如遇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应立即通知采购人。 国家法律法规和**省汽车租赁服务行业规章制度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0 0 69.9%
******公司 全县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 **县范围内 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省汽车租赁服务行业规章制度,不得借用冒用资质、不得拼凑挂靠车辆。 2、供应商保证出租车辆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注册日期不超过36个月,并承担车辆的保险(全险),车检。 3、在使用过程中,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出现非出租方责任产生的其他风险,如需出租方出具手续,出租方应予以协助。 4、采购人承担使用期内的燃油及过桥费用,归还车辆时油量位与租赁时存油量相等。 5、供应商负责车辆使用过程中的机油、制动液、冷却液等相关检查责任。如遇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应立即通知采购人。 国家法律法规和**省汽车租赁服务行业规章制度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0 0 68%
****维修中心 全县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 **县范围内 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省汽车租赁服务行业规章制度,不得借用冒用资质、不得拼凑挂靠车辆。 2、供应商保证出租车辆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注册日期不超过36个月,并承担车辆的保险(全险),车检。 3、在使用过程中,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出现非出租方责任产生的其他风险,如需出租方出具手续,出租方应予以协助。 4、采购人承担使用期内的燃油及过桥费用,归还车辆时油量位与租赁时存油量相等。 5、供应商负责车辆使用过程中的机油、制动液、冷却液等相关检查责任。如遇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应立即通知采购人。 国家法律法规和**省汽车租赁服务行业规章制度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0 0 77%
**县****公司 全县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 **县范围内 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省汽车租赁服务行业规章制度,不得借用冒用资质、不得拼凑挂靠车辆。 2、供应商保证出租车辆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注册日期不超过36个月,并承担车辆的保险(全险),车检。 3、在使用过程中,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出现非出租方责任产生的其他风险,如需出租方出具手续,出租方应予以协助。 4、采购人承担使用期内的燃油及过桥费用,归还车辆时油量位与租赁时存油量相等。 5、供应商负责车辆使用过程中的机油、制动液、冷却液等相关检查责任。如遇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应立即通知采购人。 国家法律法规和**省汽车租赁服务行业规章制度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0 0 79.5%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丽芳(主任)、刘爱奉、左淑静、崔淑丽、曹佳庚(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投标报价为折扣率,****小微企业调整后评审报价为54%,****租赁站小微企业调整后评审报价为62.1%,**县****公司小微企业调整后评审报价为62.91%,******公司小微企业调整后评审报价为61.2%,****维修中心小微企业调整后评审报价为69.3%,**县****公司小微企业调整后评审报价为71.5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
地址 : ****中心2楼
联系方式: 曹佳庚 0315-****3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
地址 : ****中心西副楼四楼0420室
联系方式 : 张志新 燕贺鹏 0315-****9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志新 燕贺鹏
电话: 0315-****970
十、附件
**县鸣升小微
**鑫城小微
**县瑞龙小微
**县宇东承诺
****中心2024-2025年全县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定点采购项目征集文件
**县宏升小微
**鑫城承诺
**国控小微
**县宇东小微
**县宏升承诺
**县鸣升承诺
**县瑞龙承诺
**国控承诺


附件(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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