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朝东村大围街5号自编1号、自编2号、自编3号房地产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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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禅**朝东村大围街5号自编1号、自编2号、自编3号房地产
挂牌价格:3436.060300万元
项目名称:
**市禅**朝东村大围街5号自编1号、自编2号、自编3号房地产
项目编号:
****
挂牌期满日期:
2024-11-08
挂牌起始日期:
2024-10-14
所在地区:
**省**市
项目状态:
新项目
项目具体情况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市禅**朝东村大围街5号自编1号、自编2号、自编3号房地产

转让底价(万元)

3436.060300

挂牌日期

2024-10-14

挂牌截止日期

2024-11-08

资产概述

转让标的房屋用途为工业用房,土地地类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5年11月23日。 转让标的证载建筑物面积为4020.33㎡,现状建筑物面积为4611.82㎡,原有的《房地产权证》中的部分建筑物已拆除改造,改造后部分建筑物存在无产权证,涉及无产权证的部分,由受让方自行承担需要接受行政主管部门法规的处理风险。

房产具体信息

房产证号

粤房地证字第C****180号、粤房地证字第C****178号、粤房地证字第C****179号

地址

**市禅**朝东村大围街5号自编1号、自编2号、自编3号

建筑面积

4020.33 平方米

建筑结构

钢混结构及混合结构

建成时间

已用年限

经度

纬度

目前用途

规划用途

工业用房

租赁情况

使用年限

其他说明

1.转让标的处于占用状态,原租赁合同到期后,原承租人并未向转让方交还转让标的。
2.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10-14

挂牌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46)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标的资产按现状交易。本次标的资产面积根据转让方现有的房地产权证中记载的数据确定,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以国土房管部门登记数据或测绘数据为准,交易价格不因面积变化而改变。
2.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现状、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资产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转让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过户权属变更登记等一切风险。
3.转让标的房地产证载用途为工业用地,而目前该地块并无转变功能的申请或批文,若日后该房地产需要转变用地功能,根据《****政府关于印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及租金计收标准的通知》(佛府(2018)23号),****人民政府申请并获得同意后,按照转功时的规划条件计算地价并补缴土地出让金,具体出让金补缴金额,以转换******局核定的补缴金额为准。若需改变使用用途,由受让方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转让标的于2016年进行改造翻新,于2019****农贸市场。原有的《房地产权证》中的部分建筑物已拆除改造,改造后,建筑主体主要分为钢结构及混合结构。根据《测绘报告》,钢结构建筑面积4,086.14㎡',混合结构建筑面积525.68m,其中,钢结构是2016年改造时**,混合结构是延用原建筑,原建筑于1995年建成。
5.转让标的场内摊档租赁面积为2,766.74㎡,现时可出租的摊档面积,是在《测绘报告》的基础上现场实测所得,最终的摊档面积以现场为准。
6.转让标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原有建筑物证载面积等数量以《房地产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中记载的数据为准,改造后的房屋建筑面积及结构是根据《测绘报告》确定,由于证载建筑物面积与现状建筑物面积不相符,可能导致物业无法过户、过户时存在其他隐性费用或面临行政主管部门法规处理等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转让标的用途为工业用房,只能作为工业生产用途。
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资产交易合同》范本及**大诚房地产土地估****公司出具的《****公司拟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物业事宜涉及的位于**市禅**朝东村大围街5号自编1号、自编2号和自编3号的房地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佛诚资估字(2024)第051号】。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为准)。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或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2.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 ****+资金用途 。
2.3****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1441804
开户行:中信银行****路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受让方****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5.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 ****+资金用途 。
5.2****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4********688****010001
开 户 行:****营业部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7.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须承诺已知悉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已自行确认完全符合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要求。如因不符合相关购房政策规定而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8.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9.转让标的现状为被占用状态,占有人(原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将转让标的返还给转让方。如转让标的在产权变更至受让方前未被返还给转让方的,过户后由受让方自行处理转让标的清退事宜。
10.交易双方同意按现状交付转让标的。转让方应于产权变更登记完成之日将转让标的按届时状态移交给受让方。自产权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转让标的产生的所有收益及风险均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不得以届时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权利或物业形态瑕疵拒绝接收或主张赔偿,否则视为转让方已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履行交付义务。
11.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不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00.00元。

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标书代写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

****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1441804 开户行:中信银行****路支行 转账备注:+保证金

保证内容

本项目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处置方法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3.项目设置诚意金的,按如下处置方式: (1)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诚意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公司

转让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市禅**轻工二路13号

法定代表人

潘志武

注册资本(万元)

7,273.500000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586865Q

经营规模

小型

内部决策情况

股东会决议

产权转让
行为批准
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省 **市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日期

2024-08-06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集团****公司大围街5号物业公开转让事宜的批复

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林小姐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20-****0228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中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市天**路28****广场中座7楼

交易机构网址

https://www.****.cn;https://www.****.com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8)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0-14
招标公告
佛山市禅城区朝东村大围街5号自编1号、自编2号、自编3号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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