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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部《划拨用地目录》的有关规定,******公司申请划拨**县同兴镇**村、鲁南村,圩**东圩村境内地块,用于建设采输卤管线改扩建工程项目。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规定,拟划拨供地1600平方米。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3日。
如有异议者,可与****联系,联系电话:0518-****7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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