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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顶汊功能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监理项目澄清公告4
项目编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县顶汊功能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监理项目”作如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资信证明文件评审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现修改为“企业营业执照”
2、原招标文件中“根据施工请款资料,每半年按照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5%支付监理费;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监理范围内全部工程量的85%监理费;施工结算、资料归档及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总价的100%监理费。”现修改为“根据施工请款资料,每半年按照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5%支付监理费;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监理范围内全部工程量的85%监理费;施工结算、资料归档及第三方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总价的100%监理费。”
此澄清答疑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
地址:**县**镇**大道18-1-11号B座8楼
联 系 人:王超
联系方式:177****691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县塔山中路9号(**商厦对面三楼)
联系人:张军
联系方式:0550-****144、178****0661
日期: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