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范围说明
本零星维修维护项目,主要工作内容涉及****院区内所有建筑(建筑物主要包括门诊楼、住院楼ABC区、行政楼、康复楼、生力楼、发热门诊、120方舱、高压氧舱、SPD库房、职工食堂等)的装饰、供水、道路、下水管道等基础设施零星维修维护,全院零星维修(单项维修改造金额不超过10万元),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12月31日前,供应商履约期间及时响应采购人服务需求,且未发生安全事故,****医院及上级单位通报处罚的,可继续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二、项目整体要求
2.1承包范围:
①维修改造工程:供应商按采购人指令安****医院内建筑、装饰、水电、道路、管网、配套设施等基建设施的维修改造,按维修改造工程量进行计量。
②劳务计日工:除维修改造工程外,供应商派驻人员承担采购人指派的其他工作任务,如搬运各类物资物品等,按劳务工日数量计算工作量进行结算。
2.2承包要求:
要****医院各类基础设施的分布、使用和维护情况,随时接受采购人指令到现场进行维修改造或劳务,紧急情况要随叫随到,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不接受安排。
2.3质量标准:
①工程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及行业发布的工程质量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以上。
2.4履约验收:
①维修改造工程项目: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完成维修改造后,甲(采购人)乙(供应商)下同,双方进行完工验收,并填写《维修完工验收单》;涉及基建设施功能、布局、结构改造的工程,还需要填写《单项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单》。
②劳务计日工: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劳务工作后,甲乙双方进行完工确认,并填写《劳务完工确认单》。
2.5安全文明施工:
①总体要求:供应商项目经理是现场安全文明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并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现场具体情况,落实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措施。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政府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要求,严格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任何人员发现施工存在安全隐患时,供应商必须停止施工并及时整改到位,未完成整改前不得继续施工。施工现场及相关人员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人员受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供应商全部负责,均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还须承担由此引起的给采购人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民事责任。
②具体措施要求:
第一条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围挡、警示带或警示牌。单项改造工程应设置公示标牌,标牌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开工竣工时间、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管理员、联系方式等。
第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施工现场周围应当设置遮挡围栏,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第三条 ****医院****医院外包单位工牌,进入施工区应遵守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规定。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正确佩戴质量合格的安全帽。从事电气焊、剔凿、磨削等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护眼镜及面罩。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施工脚手架、吊篮、爬梯、安全网等设施,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检查且完善可靠。
第四条 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任意拉
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照明。在用火、用电、易燃易爆作业前,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医院总务部和保卫部。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区域施工或者储存使
用易燃易爆器材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六条 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劳动保护器具、用电用火设备、易燃易爆器材,施工单位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第七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批准的施工区域内组织施工及设置临时设施,需要占用其他区域场地的,应当事前报总务部批准。
第八条 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晰、稳固整齐,并保持通道符合搬运及消防的要求。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无积水,建筑垃圾应及时打扫清运。
第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十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需要采取必要的文明施工、绿色施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1****医院相关部门沟通好施工时间及影响范围,****医院各类业务的正常运营。
(2)严格控制施工粉尘污染,及时做好施工区域的卫生,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随时拖走,建筑材料及建筑****医院公共区域。
(3)严格控制施工噪音,有****医院病患午休及晚上休息时间。
(4)施工单位要加强施工人员素养管理,施工现场禁止打架斗殴、饮酒吸烟等。
2.6质量保修: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建设部[2000]80号令)》等国家及行业发布的法规要求执行。
三、人员配备要求
3.1、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建设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在供应商单位注册。
3.2、供应商除派驻一名项目经理外,还需要配备水工、木工、泥瓦工、油漆工等常用维修工人, 熟悉医院各类设施的分布、使用和维护情况,全年24小时及时响应采购人指令,随时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到现场完成维修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延维修或不接单,否则采购人有权视情况恶劣程度进行处罚,罚款将从结算款中直接扣除。在采购人没有任务下达的时候,供应商不能以任何原因和任何理由向采购人索取任何费用。供应商所有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均需要具备相应工作资质证书,因人员无证施工导致的安全、质量等问题,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2****医院水工、木工各一名,两位人员的工资及劳动关系均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按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支付常驻水工、木工的固定费用,此费用已含工资、税费、保险、管理费等全部费用,除此以外不再增加任何费用。常驻水工、木工的日常维修材料由采购人购买(紧急抢修情况除外),从采购人库房领取使用到维修项目后由使用科室签字确认,此部分维修不纳入合同结算,不支付供应商维修费用。
常驻水工、木工的工作范围包括:医院各类水管、水龙头、淋浴头、卫浴设施、大便器、小便器、给排水管道及建筑设施渗水、漏水等水工类日常维修维护工作;医院各类门窗、门锁、桌椅、橱柜、窗帘、隔帘、床头牌、吊顶、吊牌等木工类日常维修维护工作;其工作范围内的大型维修、复杂维修由采购人负责,如防水维修、水管更换、不锈钢焊接等超出水木工师傅维修能力或无法通过更换普通配件完成维修的事项。
供应商承担所有人员(包括常驻人员、临时人员、管理人员、外包人员等)的全部管理责任,包括不限于所有人员的劳动关系、保险、年龄(60岁以下)、健康状况、职业资格等符合法律规定,由于供应商派驻的人员导致的安全事故及矛盾纠纷均由供应商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派工及接单要求
(1)采购人根据需要向供应商派工具体工作内容,并签署《维修派工单》或《劳务派工单》给供应商,供应商完成派工内容后,需要报总务部、使用科室等相关部门验收并签署《维修完工验收单》或《劳务完工确认单》。
(2)供应商接到采购人派工指令后,对预计费用2000元以上的工程事项,需要先编制预算清单报采购人审批,采购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其中单项维修改造工程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
五、维修要求及说明
1、建筑材料安全及保管人员保险
1.1成交供应商负责施工材料的质量安全、在施工地点的保管安全,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2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施工管理及验收要求
2.1 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和采购人相关制度,水电工持证上岗。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如施工过程中出现人员安全问题则由成交供应商全权承担所有责任。如发生任何施工安全、交通安全事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2 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每个维修项目结束后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3本项目按现行的有关施工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确保合格工程。成交供应商如有违反操作规程及粗制滥造现象,采购人有权加以制止,直至下令停止施工,其经济损失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工期不得顺延。
3、安全措施及要求
3.1 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施工、交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施工。
3.2 开工前,成交供应商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3.3 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成交供应商负责项目全过程(包含项目前期、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养等)的安全管理,在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因成交供应商造成的自身及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3.6 在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未设置明显施工标志、警示标志、禁止标志、提示标志等和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由此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违约处理
若成交供应商在维修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任一以下行为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不安排后续维修工作:
4.1 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相关规定;
4.2 不服从采购人维修项目经办部门或现场负责人的指挥;
4.3 不能达到采购人要求的质量标准;
4.4 不能按合同进行工程质量保修;
4.5 出现其他重大过失或重大不当行为。
5、服务响应时间:
5.1 正常维修工程:接到采购人通知维修人****办公室接受任务安排,正常维修项目必须在3天以内完成,以使用部门签字认可时间为准。
5.2 应急维修工程:接到通知维修人员30****办公室接受任务安排,必须当天解决问题,达到正常使用要求。
5.3 其他:下班时间和节假日如遇到突发维修任务随喊随到。
5.4 成交供应商在接受任务时不得附加条件,必须服从安排。
6、维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必须配合总务部对维修事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六、结算方法及付款方式
6.1、供应商先垫资支付维修改造及劳务人员费用,供应商承诺不计取垫资利息及相关费用,待按合同要求完成结算审核后,采购人按最终审**算金额支付费用。
6.2、结算办理流程:中标人依据采购人签署的《维修派工单》《维修完工验收单》《工程量签证单》《劳务派工单》《劳务完工确认单》等文件资料,按季度整理并提交结算申请报告,采购人及采购****公司依据合同进行结算审核,经过一审、二审、****医院上级部门最新要求为准)后最终审**算费用。
6.3.维修改造费用:供应商在每季度第一个月提交上个季度维修改造结算申请报告,经采购人总务部、内部监督审计部及相关部门按相关政策文件完成审核审计后,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正规合格的税务发票,采购人按最终审**算金额支付费用。供应商按季度最终审**算金额的0.5%向采购人支付水电费。预留最终结算审定金额的3%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项目完工1年后经采购人确认无质量问题后再支付。相关政策文件包括:湘建价〔2020〕56号《关于印发2020
6.4.报价内容包括:维修改造零星计日工、劳务计日工、常驻水工、木工费用,具体要求如下:
6.4.1、维修改造零星计日工:xxx元/工日(每个工日为8小时,该价格已包含全部税费),报价上限不高于235元/工日(参考**市2023年人力**市场工资价位和企业人工成本信息报告,****分行业门类企业从业人员工资价位-建筑施工人员-50%分位值-5130元,5130/21.75=235元),****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前述相关政策文件及合同约定维修改造零星计日工单价进行维修改造费用结算审核后审定费用的XX%(折扣率)作为最终合同结算费用,折扣率报价上限为100%。)
6.4.2、劳务计日工费用:xxx元/工日(每个工日为8小时,该价格已包含全部税费),报价上限不高于186元/工日(参考**市2023年人力**市场工资价位和企业人工成本信息报告,**市分职业企业从业人员工资价位-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服务人员-装卸搬运工-50%分位值-4047元,4047/21.75=186元),****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供应商在每季度第一个月提交上个季度劳务计日工结算费用(固定劳务计日工单价*审定工日数量),经采购人、总务部、内部监督审计部及相关部门按合同约定完成审核审计后,依据前述相关政策文件及合同约定维修改造劳务计日工单价进行维修改造费用结算审核后审定费用的XX%(折扣率)作为最终合同结算费用,折扣率报价上限为100%。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正规合格的税务发票,采购人按最终结算审定金额支付费用。
6.4.3、常驻水工、木工费用:此费用不需要办理结算手续(无需最终审**算),每季度按合同约定的固定费用金额(固定人工单价*2人*3个月)支付,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正规合格的税务发票后,采购人按合同约定金额支付费用。****医院水工、木工费用:xxxx 元/人/月(该价格已包含全部税费),报价上限不高于4252元/人/月(参考**市2023年人力**市场工资价位和企业人工成本信息报告,****分行业门类企业从业人员工资价位-建筑业-25%分位值-4252元),****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固定费用金额的XX%(折扣率)作为最终结算费用,折扣率报价上限为100%。
6.5.医院可提供的条件:
6.5.1)院方为供应商提供维修库房及值班房各1间。
6.5.2)院方为供应商提供日常值班及开展维修所需水、电,供应商按合同约定支付水电费。
七、投标报价的规定
7.1、本项目涉及的零星维修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单个项目的实际结算金额=实际工程量审计结算金额*折扣率(需分开报维修改造零星计日工单价)。
7.2、本项目发生的劳务服务按上述规定的计日工单价报价,实际劳务服务费用=实际劳务工日*计日工投标单价*XX%(折扣率)。
7.3、本项目涉及维修改造零星计日工、劳务计日工、常驻水工、木工费用按要求进行报价。
二、相关标准:详见功能及要求
三、技术规格:详见功能及要求
详见功能及要求
详见功能及要求
详见功能及要求
详见功能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