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施地: | **市 | 所属行业: | 公共设施管理业 |
| 依据文件: | 关****处理厂工程特许经营方案的审核意见 | 依据文号: | 并发改资环字【2024】103号 |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4-10-30 | 标书发售时间: | 2024-10-14至2024-10-21 |
(招标编号:****)
一、内容
我单位于2024年9月30日16时00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发布****处理厂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进行变更:
原公告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指联合体各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本项目为**市市级项目,**市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作为本项目的****公司股东。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30日16时00分至2024年10月14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现变更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指联合体各方)须为中国境内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本项目为**市市级项目,**市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作为本项目的****公司股东。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30日16时00分至2024年10月21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0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三桥街道**北路85号
联 系 人:赵艺森
联系电话:0351-****90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
联 系 人:郝晓刚、郝伟、郝瑞凯
电 话:0351-****140
电子邮件: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