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扎实推动自然**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有效防范打击我县自然**行业领域违法犯罪活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促进全县自然**行业健康发展,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集体土地使用方面。扰乱土地管理秩序,垄断集体土地**,非法买卖、转让集体土地,破坏农用地等行为。
(二)征地、补偿安置方面。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胁迫征地,寻衅滋事、煽动闹事、阻挠征地,敲诈勒索、侵吞、挪用征地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等行为。
(三)项目招投标方面。在土地整治、临时用地复垦、地质灾害治理、矿山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等项目招投标中,恶意竞标围标、限制竞争、强揽工程等行为。
(四)自然**权益方面。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等出让、转让、出租过程中,恶意竞标围标、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
(五)矿产**开发利用保护方面。干扰矿产**勘查、开发秩序,垄断矿产**开发,各类“沙霸”“矿霸”以及无证勘查、越界开采、无证开采、破坏矿产**,以及以工程实施需要为名实施非法采沙、采矿等行为。
(六)不动产登记方面。不动产登记中的“黄牛”现象,扰乱不动产登记秩序等行为。
(七)执法查处方面。以暴力手段阻碍自然**执法监管,威胁打击报复攻击伤害自然**行政执法人员等行为。
(八)深挖“保护伞”方面。在自然**管理中吃拿卡要,包庇纵容黑恶势力,或直接参与涉黑涉恶行为和为黑恶势力提供违法犯罪条件等行为。
(九)其他自然**领域涉黑涉恶涉乱的问题线索。
二、线索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0854-****915。
(二)来信来访地址地址:瓮******局扫黑办(209室)。
(三)邮政编码:550400。
三、相关要求
(一)举报人可实名制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应当附具线索对象基本情况、违法违规事实,相应材料等信息。
(二)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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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