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矿外资源拓展重大专项-韶关市武江区万侯铜银铅锌多金属矿勘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韶环审〔2024〕64号)

审批
广东-韶关-武江区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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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矿外**拓展重大专项-**市**区万侯铜银铅锌多金属矿勘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韶环审〔2024〕64号)
时间2024-10-14 20:02:20

****金岭南****公司凡口铅锌矿

你单位报来《矿外**拓展重大专项-**市**区万侯铜银铅锌多金属矿勘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金岭南****公司凡口铅锌矿拟投资4070.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4万元),选址位于**区重阳镇、龙归镇及**县一六镇所属的万侯**勘查许可范围内,实施**市**区万侯铜银铅锌多金属矿勘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勘查面积30.55平方千米,配置矿产地质、水文地质、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14人,钻探工36人,探矿范围内不设置营地,年工作300天。

本项目已取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厅《矿产**勘查许可证》(T440********530****7326)。

二、根据报告****生态环境局乳源分局的初审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防治措施,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勘查方案和生态环境防治措施进行建设,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可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不涉及永久占地,施工期须加强表土回用和管理,采取绿色施工工艺,减少地表开挖,确保有效回用。建设期钻探工程造成地表植被破坏的,应及时做好生态修复、恢复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探矿结束后,应落实环评提出的生态恢复措施,开展必要的土地复垦、绿化,**(沉淀)池回填等生态保护措施。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钻探泥浆水收集后排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降尘或钻探系统冷却用水,不得外排。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扬尘应采取洒水、遮盖等抑尘、防尘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并对声源采用减震、隔声、吸声和消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三、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勘查方案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拟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将优化和细化后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明确责任。项目实施后,应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本项目为探矿项目,严禁“以探代采”。你单位探矿作业中应避让探矿权范围内的不可移动文物、红色革命遗址及各类生态保护目标。项目的日常****生态环境局**分局、乳源分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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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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