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2027年********公司代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招标文件内容
招标文件“附件三:商务评审表”
|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 2 |
同类项目业绩 |
8分 |
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同类项目业绩(代理进口设备服务)的,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8分。 注:提供代理协议的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 3 |
客户满意度评价 |
6分 |
在上述有效业绩中,供应商提供用户评价材料(评价材料须达到90分或带有“满意”或“好评”或“优秀”等相关正面评价字眼),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6分。 注:须提供用户盖章的评价材料复印件,提供材料不符或不提供不得分。 |
现更正为:
|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 2 |
同类项目业绩 |
8分 |
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同类项目业绩(代理进口设备服务)的,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8分。 注:1.提供代理协议(年度代理协议、或单项业务代理协议)的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2.一个年度最多只计算一份有效业绩,即同一年度有效业绩不重复得分。 3.多年度代理协议,按具体起止时间所跨年度数量计算有效业绩。 |
| 3 |
客户满意度评价 |
6分 |
在“同类项目业绩”评审项中获得计分的业绩,供应商提供用户评价材料(评价材料须达到90分或带有“满意”或“好评”或“优秀”等相关正面评价字眼),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6 分。 注:须提供用户盖章的评价材料复印件,提供材料不符或不提供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作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五山路
联系方式:020-****51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26楼
联系方式:020-****84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黄先生
电 话: 020-****8495-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