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监狱信息化存储备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花园西路 82 ****中心 3 号楼 802 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肆拾玖万伍仟元整(大写)(49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1 | 存储系统 | 柏科数据 | RD6820 | 1套 | 202900元 |
| 2 | 光纤交换机 | 柏科数据 | RD6505 | 1台 | 38100元 |
| 3 | 灾备一体机 | 柏科数据 | DR1300 | 1套 | 254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根友 、吴建军、俞民、刘英、施正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规定标准的75%收取,不足肆仟元按肆仟元收取。收费金额:5568.75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601室,联系电话:0551-****6269。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厅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
地址:****谯区腰铺镇
联系方式:沈主任 189****12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机构名称:****
地址:**市**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
联系方式:韩工 0551-****62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主任(采购人)、韩工(代理机构)
电 话:189****1213、156****1996
十、附件
1.公示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