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龙云路东延段道路工程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

审批
广东-深圳-南山区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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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云路东延段道路工程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 龙云路东延段道路工程拟用地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根据《**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政府第145号令),现将龙云路东延段道路工程拟用地占用**市基本生态控制线情况公示如下:

一、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用地情况

龙云路东延段道路工程拟用地位于**区**街道,西起现状龙云路,****车辆段进场现状路,道路全长约212米,用地面积约4145.26平方米,其中1318.16平方米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二、公示地点

(一)******一楼展厅

地址:**市**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二)项目现场

地址:**区北环大道边珑樾**侧

(三)网上展示

1.******局网站

网址:http://pnr.****.cn

2.******网站

网址:http://pnr.****.cn/ns/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30个自然日,自2024年10月14日起至2024年11月12日止。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4年11月12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

1.至我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区深南大道10138号******公共项目科,标注“龙云路东延段道路工程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联系电话:0755-****2165。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

特此公示。

附件:龙云路东延段道路工程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示意图

****

2024年10月12日

文档附件:

龙云路东延段道路工程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示意图.png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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