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区NZSC2023-021-059号地块

审批
陕西-汉中-南郑区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5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 **区NZSC2023-021-059号地块

**区NZSC2023-021-059号地块(地块编码:****)位于**省**市**区汉山街道办**村,面积为44069.19m2(合66.10亩)。****村集体用地,南至**村集体用地,西至**村集体用地、**风景区,****风景区,****中心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06.90227°、北纬32.94842°。地块原为**村集体农用地,目前处于拟供地阶段。现土地责任人为**市**区****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局**分局关于**区NZSC2023-021-059号地块信息的核实意见》及《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办发〔2023〕234号),本次调查地块变更前土地用途为01耕地,规划用途为1507其他特殊用地(其中兼容0901商业用地、070102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第59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生态环境厅、******厅发布的《关于全面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环境准入管理的通知》(陕环函〔2020〕123号)中也明确了“拟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市、县级自然**部门应将地块信息告知同级生态环境部门,由所在地县级生态环境部门书面通知责任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调查地块属于农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的情形,拟进行土地用途变更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024年9月10******局**分局出具该地块信息核实意见,2024年9月11****环境局**分局出具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知书,为落实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令的要求,尽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主体责任,**市**区****委员会办公室于2024年9月10日委托******公司(以下简称“我单位”)对**区NZSC2023-021-059号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建技术团队,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技术文件开展调查工作,2024年9月11日-2024年9月19日,我单位技术人员进行资料收集分析,收集了本地块勘测定界图、界址点成果表等文件,了解到本地块的地理位置,拐点坐标。2024年9月19日-9月20日我单位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了解地块内及周边现状;****环境局工作人员、自然**局工作人员、地块责任人、地块周边知情人访谈,了解到地块历史使用情况、地块周边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等信息。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区NZSC2023-021-059号地块(地块编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作者(随欲而安,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4-10-15 09:24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