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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0-15
**县修河流域堤防薄弱环节提升工程初步设计于2024年10月14日09:30时****交易中心****中心公开开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共有5家投标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详细情况如下: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
| 1 | **省****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赣****设计研究院 | 通过 |
| 3 | **** | 通过 |
| 4 | **省水利****总院****公司 | 通过 |
| 5 | ****设计院****公司 | 通过 |
****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 第一排序人 | **** | ||
| 投标报价: | 1.99%(计费基数为:初步设计批复中的**工程费) | 项目负责人 | 尚钦 |
| 设计周期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完成初步设计报告及图纸等,并满足初步设计审查要求 | ||
| 第二排序人 | ****设计院****公司 | ||
| 投标报价: | 1.93%(计费基数为:初步设计批复中的**工程费) | 项目负责人 | 李朝方 |
| 设计周期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完成初步设计报告及图纸等,并满足初步设计审查要求 | ||
| 第三排序人 | 赣****设计研究院 | ||
| 投标报价: | 1.96%(计费基数为:初步设计批复中的**工程费) | 项目负责人 | 彭翠生 |
| 设计周期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完成初步设计报告及图纸等,并满足初步设计审查要求 |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起止日期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18日,公示期为3天。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和程序向如下单位提出:
行政监督单位及投诉电话:**县水****办公室0792-****327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137****8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