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委员会****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的通知》(渝商务发〔2024〕18号)、《****委员会****财政局**市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渝商务发〔2023〕47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市生活必需品保供能力提升先行区县(第二批)资金计划的通知》(渝商务〔2023〕228号)、《****委员会关于**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荣商发〔2024〕27号)等文件要求,我委组织了2024年**市**区生活必需品保供能力提升先行区县(第二批)项目进度验收等工作。企业完成项目投资建设进度任务后向我委提交验收申请及项目资料,经我委经济运行科、财务科、办公室以及第三方审计机构****事务所)现场查验和核实,形成**市**区生活必需品保供能力提升先行区县(第二批)项目进度验收结论,现在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5日—10月21日,公式7天。
公示期间,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反映,通过快递方式寄往****委员会(通讯地址:**市**区昌元街道迎宾大道26号;邮编:402460)。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过期不予受理。(联系方式:区商务委经济运行科,****1451)
附件:2024年**市**区生活必需品保供能力提升先行区县(第二批)项目第一阶段进度验收结论
****委员会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支持方向 | 项目单位 | 验收结论 |
| 1 | **传****中心保供能力项目 | 提高骨干仓储加工配送能力和效率类项目 | **** | 通过 |
| 2 | 电商企业保供能力提升项目 | 提高骨干仓储加工配送能力和效率类项目 | 渝心****公司 | 通过 |
| 3 | ****中心保供能力提升项目 | 提高骨干仓储加工配送能力和效率类项目 | ****超市****公司 | 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