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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 1 | 关于****年产塑料透镜210万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河高环审〔2024〕33号 | 2024年10月9日 | **** | ****开发区**大道西边、科三**边**联达****公司厂房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单位:******行政审批局)
联系地址:**市高新区高新二路163号
联系电话:0762-****299
33、关于****年产塑料透镜210万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4.****.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