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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4-10-15 08:58
| 10天 |
| 资金现金 |
| 8万元 人民币 |
| 3,699.03万元 人民币 |
| 合理低价法 |
|
**县 2024年**-洞前道路改造工程
施工项目澄清答疑
我单位于 2024年 10月 10日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发
布了**县 2024年**-洞前道路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现澄清内容如下:
一、需澄清的内容为: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7.1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0天内,签订合同之前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10%签约合同价。
□
不要求。
现澄清修改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7.1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支票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0天内,签订合同之前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10%签约合同价。
□
不要求。
二、其他内容
无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市太行东街 177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55-****520、135****8137
电子邮件:****@163.com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县
联系人:武先生
电 话:0355-****666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开发区保宁门西街 309号世纪
****商铺 1406-E
联 系 人:韩女士
电
话:0355-****866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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