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发改审批〔2024〕67号
****委员会
关于**县高岭镇防洪减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都安****改革局:
报来《关于批复**县高岭镇防洪减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一期)初步设计的请示》(都发改报〔2024〕2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县高岭镇防洪减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一期)初步设计已经******公司组织评审并出具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项目名称:**县高岭镇防洪减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一期),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三、项目建设地址:都安县高岭镇弄池村弄林屯。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河道护岸长0.676km;**生产道路2条,长0.594km;**排涝渠1条,长0.146km;**挡墙63m;**拦水坝2座;**凉亭1座;**下河码头1座;**下河步级3座;**排水涵管3座。
五、原则同意工程设计方案。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356.96万元(劳务报酬为 89万元,占中央资金 31.79%),其中工程费用309.2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7.75万元,预备费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280万元,地方预算内资金76.96万元。
七、请项目单位于每月月底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登录网址: http://zxsp.****.cn)报送项目进展信息,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
八、项目单位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市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8-****886 ,****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8-****154,收信地址:**市**区**大道6号F****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47000。)
附件:总投资概算表
****委员会
2024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