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原新沂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迁建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报告表

审批
江苏-徐州-新沂市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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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括:

项目名称:迁建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市唐店街道249省道西侧、圣唐广场北侧

建设单位:****

性质:迁建.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水

本项目一阶段生活****医院化粪池预处理后,****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处理厂进行处理,排放标准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处理厂接管标准中要求较严的排放标准。

2.废气

****处理站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为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有组织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无组织废气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最高允许浓度限值。

3.噪声

本项目一阶段营运期间东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委托有关单位综合利用;医疗废物、污泥、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UV灯管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喷淋塔****处理站处理。项目固体废物零排放。

三.建设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本项目一阶段涉及变动如下:

1.废气处理工艺优化

原环评: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风机引至建筑物楼顶高空排放。

实际建设: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喷淋塔+过滤棉+UV光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15米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变化原因:通过增加喷淋塔、过滤棉和UV光氧可更好的吸收废气中的恶臭气体,提升整体废气处理的效果,确保废气中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废水处理工艺优化

原环评: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普通门诊同化验室废水经化粪池、消毒处****处理站,经“二级生化处理+消毒”工艺处理后达标排放。

实际建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普通门诊同化验室废水经化粪池处****处理站,经“格栅+预消毒+脱氯+调节+A/O+沉淀+消毒”工艺处理后达标排放。

变化原因:进一步强化了废水处理工艺,确保废水中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固废种类增加

原环评:危险废物为医疗废物、污泥;一般废物为生活垃圾、废活性炭。

实际情况:危险废物为医疗废物、污泥、废活性炭、废UV光氧灯管、废过滤棉。一般废物为生活垃圾、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

变化原因:一是原环评对固废辨识错误,本次验收将废气治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由一般废物变更为危险废物。二是废气治理设施提升新增加了废UV光氧灯管和废过滤棉。三是行业主管部门新增了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的管理要求。

4.噪声执行标准变动

原环评:项目营运期间东侧厂界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类标准;其他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实际情况:项目营运期间东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变化原因:原环评中东侧厂界噪声执行标准引用错误。

四.结论

****迁建项目一阶段验收监测在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进行。监测结论如下:

1.废水:验收监测期间,生活****医院经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处理厂接管标准中要求较严的排放标准。

2.废气:验收检测期间,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有组织废气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关限值;无组织废气甲烷、氯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最高允许浓度限值。

3.噪声:验收监测期间,东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注:北厂界外紧邻其他企业,不具备检测条件)

4.固体废物:验收检测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委托有关单位综合利用;医疗废

物、污泥、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UV灯管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项目一阶段固体废物可做到妥善处置。

5.排污许可证:2024年9月30日****申请排污许可登记回执,编号:****。

6.总量核定:

(1)批复总量

化学需氧量:14.20t/a,氨氮:0.85t/a。

(2)验收期间监测计算总量

化学需氧量:0.384t/a,氨氮:0.051t/a。

7.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一阶段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投诉。由验收监测结果得出一阶段项目运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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