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学府美院1#、2#住宅单体规划设计方案变更批前公示2024-101
索引号:/****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4年10月12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2日 时效性:有效****关于**﹒学府美院1#、2#住宅单体规划设计方案变更批前公示2024-101
****公司投资建设的**﹒学府美院1#、2#项目位于**市那大镇****村委会****学校南侧),属《**市那大主****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D17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控规具体指标:容积率≤2.5,建筑密度≤20%,建筑限高≤60米,绿地率≥40%。该项目于2021年03月29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根据功能和业态的需求,拟在各项规划指标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对设计方案立面材料及造型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1#、2#住宅外墙装饰效果调整:墙面颜色调整为水泥色(中灰),色卡:8033;线条颜色调整为米白色,色卡:8002;墙裙颜色调整为深灰色,色卡:8039;空调格册颜色调整为:中灰,色卡:8033;门窗框铝合金颜色调整为中灰色,色卡:8033;玻璃颜色调整为:白玻。
2、1#、2#住宅取消二层及屋面层坡屋面,坡屋面变更为女儿墙。
本次变更仅涉及外立面变化,变更后指标与原批复指标一致,符合控规要求。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一、公示时间:
7日(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8日)。
二、公示地点:
****政府网、建设项目现场。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xzspdzysj@hainan.****.cn;
2.书面意见请送至********中心三楼320办公室);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联系电话:0898-****0309;
5.附件。
****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