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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327MB1C80058G | 建设单位法人:次仁顿珠 |
| 郭大川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县 |
| **自治区**市**县城 |
| ****市**县亚木乡聂沙准塘灌区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5-灌区工程(不含水源工程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30-N7630-天然水收集与分配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县 |
| 经度: 纬度: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6-11-29 |
| 日环审〔2016〕81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498.94 |
| 3207 | 运营单位名称:无 |
| 无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圣希怡生态****公司****公司 |
| ****0195MABMR6QC4R | 验收监测单位:无 |
| 无 | 竣工时间:2017-11-29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05-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0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531eER0g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工程分为5个项目区,分别为聂沙准塘项目区、给隆多村项目区、纳萨村项目区、龙玛村项目区以及石布村项目区,总灌溉面积12200亩。建设内容为:**取水枢纽共6座,**渠道总长30.497km,其中干渠长12.216km,支渠长4.468km,斗渠长13.813km;**渠系建筑物共424座(其中干渠分水口17座,支渠分水口34座,干斗分水口24座,斗渠分水口325座,公**1座,生产桥17座,陡坡2座,山洪渡槽1座);**管道总长20.263km(其中干渠长7.273km,分干管1.4km,支管9.826m,排水管1.764m);**调蓄水塘2座,总库容1.48万m3;**管道沿线建筑物92座(其中分水闸26座,排水闸43座,减压池14座,过冲沟保护段1处,过路保护段7处,减压阀1座);**DN90mm给水栓178台。 | 实际建设情况:本工程分为5个项目区,分别为聂沙准塘项目区、给隆多村项目区、纳萨村项目区、龙玛村项目区以及石布村项目区,总灌溉面积12200亩。建设内容为:**取水枢纽共6座,**渠道总长30.497km,其中干渠长12.216km,支渠长4.468km,斗渠长13.813km;**渠系建筑物共424座(其中干渠分水口17座,支渠分水口34座,干斗分水口24座,斗渠分水口325座,公**1座,生产桥17座,陡坡2座,山洪渡槽1座);**管道总长20.263km(其中干渠长7.273km,分干管1.4km,支管9.826m,排水管1.764m);**调蓄水塘2座,总库容1.48万m3;**管道沿线建筑物92座(其中分水闸26座,排水闸43座,减压池14座,过冲沟保护段1处,过路保护段7处,减压阀1座);**DN90mm给水栓178台。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场地恢复措施 1、落实预制场、材料堆场等临时施工场地的植被保护和恢复工作。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迹地平整,对地表临时建筑物进行拆除并回收,沉淀池等进行回填;对占地区的地表进行疏松平整。 2、施工场地的垃圾运至附近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未随意丢弃。 3、施工营地租用附近村庄房屋。 4、严格控制临时场地界线,施工没有随意侵占植被。 5、严格施工场地临时用地范围、明确用地数量的基础上备案,未随意扩大。 其他生态恢复措施: 1、已落实工程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工作。 2、施工未扩大开挖范围,规范施工人员和施工车辆进出道路,最大限度减少对植被和土壤的影响。 3、施工期前已对施工人员和附近居民进行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施工过程中未发现施工人员非法捕猎野生动物,减轻了施工对沿线陆生动物的影响。(1)施工废水影响减缓措施已落实 1)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居民旱厕收集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 2)在施工场地设置1座隔油沉淀池,每个尺寸为2m×1m×1m。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利用防渗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 3)含有害物质的建材未堆放在水体附近,并设有蓬盖,必要时设围栏,防止被雨水冲刷入水体。(2)施工噪声防治措施已落实 1)已合理布设施工场地,高噪声设备已尽量远离敏感点。 2)在取水口施工的搅拌机已实施围挡,并加强施工机械的管理,减少搅拌机等强噪声机械与周围居民房的影响;车辆过村时限速行驶,并禁止鸣笛。 3)本项目夜间未施工。 4)合理施工组织方面,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机械设备,定期维修养护,使之保持最佳工作状态和最低声级水平,对强噪声设备装减震机座控制施工噪声源强和振动,减少噪声的影响。 5)施工期落实执行执行环境噪声(振动)管理规定,施工中除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外还用做到施工时间、时段、施工进度、施工原材料购进时间应精心安排、系统规划、规范施工。(3)施工废气防治措施已落实 1)干旱季节定期对环境敏感地段施工时采用喷洒水的湿法作业方式,以降低作业面的扬尘污染,挖出的土石方及时回填和清运。 2)对砂石、灰土等物料采取封闭遮盖等有效防尘措施,以减少扬尘造成的大气污染。 3)在有风气象条件下产生扬尘对环境敏感点的不良影响,以湿料形式运至各施工点,以减少扬尘影响。湿料应随运随用,并压实,防止飞灰扩散。 4)在施工期间,运输车辆减速慢行,减少飞灰扩散。 5)运输沙、石、水泥、垃圾的车辆装载高度低于车厢上沿,同时未超高超载。实行封闭运输,以免车辆颠簸撒漏。运输车辆装卸完货后应清洁车厢。(4)施工固废防治措施已落实 1)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桶后定期清运至周边村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建筑垃圾优先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采用封****住建局指定弃渣场。 3)弃方产生较分散,全部沿渠道两侧摊平压实,作为渠道边坡加固施使用,未随意乱弃。 | 实际建设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场地恢复措施 1、落实预制场、材料堆场等临时施工场地的植被保护和恢复工作。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迹地平整,对地表临时建筑物进行拆除并回收,沉淀池等进行回填;对占地区的地表进行疏松平整。 2、施工场地的垃圾运至附近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未随意丢弃。 3、施工营地租用附近村庄房屋。 4、严格控制临时场地界线,施工没有随意侵占植被。 5、严格施工场地临时用地范围、明确用地数量的基础上备案,未随意扩大。 其他生态恢复措施: 1、已落实工程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工作。 2、施工未扩大开挖范围,规范施工人员和施工车辆进出道路,最大限度减少对植被和土壤的影响。 3、施工期前已对施工人员和附近居民进行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施工过程中未发现施工人员非法捕猎野生动物,减轻了施工对沿线陆生动物的影响。(1)施工废水影响减缓措施已落实 1)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居民旱厕收集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 2)在施工场地设置1座隔油沉淀池,每个尺寸为2m×1m×1m。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利用防渗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 3)含有害物质的建材未堆放在水体附近,并设有蓬盖,必要时设围栏,防止被雨水冲刷入水体。(2)施工噪声防治措施已落实 1)已合理布设施工场地,高噪声设备已尽量远离敏感点。 2)在取水口施工的搅拌机已实施围挡,并加强施工机械的管理,减少搅拌机等强噪声机械与周围居民房的影响;车辆过村时限速行驶,并禁止鸣笛。 3)本项目夜间未施工。 4)合理施工组织方面,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机械设备,定期维修养护,使之保持最佳工作状态和最低声级水平,对强噪声设备装减震机座控制施工噪声源强和振动,减少噪声的影响。 5)施工期落实执行执行环境噪声(振动)管理规定,施工中除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外还用做到施工时间、时段、施工进度、施工原材料购进时间应精心安排、系统规划、规范施工。(3)施工废气防治措施已落实 1)干旱季节定期对环境敏感地段施工时采用喷洒水的湿法作业方式,以降低作业面的扬尘污染,挖出的土石方及时回填和清运。 2)对砂石、灰土等物料采取封闭遮盖等有效防尘措施,以减少扬尘造成的大气污染。 3)在有风气象条件下产生扬尘对环境敏感点的不良影响,以湿料形式运至各施工点,以减少扬尘影响。湿料应随运随用,并压实,防止飞灰扩散。 4)在施工期间,运输车辆减速慢行,减少飞灰扩散。 5)运输沙、石、水泥、垃圾的车辆装载高度低于车厢上沿,同时未超高超载。实行封闭运输,以免车辆颠簸撒漏。运输车辆装卸完货后应清洁车厢。(4)施工固废防治措施已落实 1)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桶后定期清运至周边村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建筑垃圾优先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采用封****住建局指定弃渣场。 3)弃方产生较分散,全部沿渠道两侧摊平压实,作为渠道边坡加固施使用,未随意乱弃。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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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针对机械冲洗废水水量少、废水排放不连续(仅每台班冲洗一次)且悬浮物浓度较 高等特点,采用间歇式自然沉淀的方式去除易沉淀的砂粒。采用矩形处理池,冲洗废水 排入池内,静置沉淀时间达 6h 后循环使用。沉淀池的尺寸为2m×2m×1m。 ②施工场地修建防渗旱厕对施工人员粪便进行收集,洗漱等**可作为场地抑尘使 用,旱厕收集的粪便定期清运至附近农田。旱厕尺寸为2m×2m×1.5m。 ③含有害物质的建材禁止在水体附近堆放,物料堆放应采用篷布蓬盖,堆料坡脚采 取挡护措施,防止雨水冲刷污染水体。 ④禁止向灌渠内丢弃生产、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避免污染地下水水质。 | 无 | 1)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居民旱厕收集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 2)在每个施工场地设置1座隔油沉淀池,每个尺寸为2m×1m×1m。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利用防渗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 3)含有害物质的建材未堆放在水体附近,并设有蓬盖,必要时设围栏,防止被雨水冲刷入水体。 | 无 |
| 1 |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少量废弃钢筋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废弃钢筋收 集后外卖;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在施工场地设置垃圾箱进行收集,定期由施工单位将生 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当地垃圾收集点进行处置。 | 1)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桶后定期清运至周边村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建筑垃圾优先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采用封****住建局指定弃渣场。 3)弃方产生较分散,全部沿渠道两侧摊平压实,作为渠道边坡加固施使用,未随意乱弃。 |
| 1 | 施工场地恢复措施 1、重点做好预制场、材料堆场等临时施工场地的植被保护和恢复工作。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迹地平整,对地表临时建筑物进行拆除并回收,沉淀池等进行回填;对占地区的地表进行疏松平整。 2、施工场地的垃圾要定时收集,选择合远离沿线水体的区域妥善填埋处理;应特别做好塑料袋等不可降解垃圾的收集和管理工作,禁止随意丢弃。 3、施工营地建设应尽量集中,建议结合标段的设置情况租用当地乡镇村庄等处房屋。这样一方面可改善施工人员的生活、医疗条件,又便于集中处理生活垃圾。 4、临时场地应划清边界线,严禁施工随意侵占植被。 5、工程设置的施工场地应在划定临时用地范围、明确用地数量的基础上备案,以此作头施工管理的依据,不得随意扩大,如工程确需要扩大用地范围或另行开辟预制场和拌和站时应向当地环保、国土等主管部门履行变更设计程序。 其他生态恢复措施: 1、落实工程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工作,加强工程生态恢复的后期跟踪监管工作。 2、严格执行施工设计开挖范围,规范施工人员和施工车辆进出道路,最大限度减少对植被和土壤的影响。 3、施工期间应对施工人员和附近居民加强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通过制度化严禁施工人员非法捕猎野生动物,以减轻施工对沿线陆生动物的影响。 | 施工场地恢复措施 1、落实预制场、材料堆场等临时施工场地的植被保护和恢复工作。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迹地平整,对地表临时建筑物进行拆除并回收,沉淀池等进行回填;对占地区的地表进行疏松平整。 2、施工场地的垃圾运至附近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未随意丢弃。 3、施工营地租用附近村庄房屋。 4、严格控制临时场地界线,施工没有随意侵占植被。 5、严格施工场地临时用地范围、明确用地数量的基础上备案,未随意扩大。 其他生态恢复措施: 1、已落实工程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工作。 2、施工未扩大开挖范围,规范施工人员和施工车辆进出道路,最大限度减少对植被和土壤的影响。 3、施工期前已对施工人员和附近居民进行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施工过程中未发现施工人员非法捕猎野生动物,减轻了施工对沿线陆生动物的影响。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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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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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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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场地恢复措施 1、重点做好预制场、材料堆场等临时施工场地的植被保护和恢复工作。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迹地平整,对地表临时建筑物进行拆除并回收,沉淀池等进行回填;对占地区的地表进行疏松平整。 2、施工场地的垃圾要定时收集,选择合远离沿线水体的区域妥善填埋处理;应特别做好塑料袋等不可降解垃圾的收集和管理工作,禁止随意丢弃。 3、施工营地建设应尽量集中,建议结合标段的设置情况租用当地乡镇村庄等处房屋。这样一方面可改善施工人员的生活、医疗条件,又便于集中处理生活垃圾。 4、临时场地应划清边界线,严禁施工随意侵占植被。 5、工程设置的施工场地应在划定临时用地范围、明确用地数量的基础上备案,以此作头施工管理的依据,不得随意扩大,如工程确需要扩大用地范围或另行开辟预制场和拌和站时应向当地环保、国土等主管部门履行变更设计程序。 其他生态恢复措施: 1、落实工程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工作,加强工程生态恢复的后期跟踪监管工作。 2、严格执行施工设计开挖范围,规范施工人员和施工车辆进出道路,最大限度减少对植被和土壤的影响。 3、施工期间应对施工人员和附近居民加强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通过制度化严禁施工人员非法捕猎野生动物,以减轻施工对沿线陆生动物的影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场地恢复措施 1、落实预制场、材料堆场等临时施工场地的植被保护和恢复工作。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迹地平整,对地表临时建筑物进行拆除并回收,沉淀池等进行回填;对占地区的地表进行疏松平整。 2、施工场地的垃圾运至附近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未随意丢弃。 3、施工营地租用附近村庄房屋。 4、严格控制临时场地界线,施工没有随意侵占植被。 5、严格施工场地临时用地范围、明确用地数量的基础上备案,未随意扩大。 其他生态恢复措施: 1、已落实工程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工作。 2、施工未扩大开挖范围,规范施工人员和施工车辆进出道路,最大限度减少对植被和土壤的影响。 3、施工期前已对施工人员和附近居民进行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施工过程中未发现施工人员非法捕猎野生动物,减轻了施工对沿线陆生动物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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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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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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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