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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5日08时3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0月18日23时59分59秒
本66KV输变电工程专项工程——外线工程监理(招标项目编号:********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66KV输变电工程专项工程——外线工程监理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00166KV输变电工程专项工程——外线工程监理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1 | **** | 14.814507万元(人民币) | / | 保证在2024年10月22日或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或进场日期)开始本工程的监理服务 |
| 2 | **兴电****公司 | 14.383853万元(人民币) | / | 保证在2024年10月22日或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或进场日期)开始本工程的监理服务 |
| 3 | **长华****公司 | 14.271883万元(人民币) | / | 保证在2024年10月22日或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或进场日期)开始本工程的监理服务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1 | **** | 于金诺 | ****7256 |
| 2 | **兴电****公司 | 韩龙 | ****9551 |
| 3 | **长华****公司 | 刘淑清 | ****4895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1 | **** | 完全响应 |
| 2 | **兴电****公司 | 完全响应 |
| 3 | **长华****公司 | 完全响应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中标候选人排名情况
第一名:**** 对应费率:1.72%
第二名:**兴电****公司 对应费率:1.67%
第三名:**长华****公司 对应费率:1.657%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
地址:**市**区东塔街6号
联系人:张伟
电话:024-****478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人:于水卫、麻浩楠
电话:024-****8000
电子邮件:mahaonan915@cntcitc.****.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