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开采5万立方米乌木纹**石矿扩建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开采5万立方米乌木纹**石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行政审批局十一楼1129 邮编:422900
联系电话:0739-****4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开采5万立方米乌木纹**石矿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县龙溪铺镇吴家村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年开采1万立方米饰面用乌木纹**石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4年12****保护局的环评批复(新环评字【2014】081号),2021年1月进行了排污登记(****0522MA4R4JM33001W),2021年10月完成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市矿产**总体规划》(2021-2025年)》要求,饰面用花岗岩最低开采规模要达到中型不低于5万立方米/年,****拟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在原有规模的基础上建设年开采5万立方米乌木纹**石矿扩建项目。**面积0.026km2,开采标高+443m~+380m。项目由采**、进场道路、临时堆场、采矿工程、环保工程组成,项目只开采,不加工,采用排锯开采工艺,不涉及破碎加工工艺和放炮工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项目在原有规模基础上扩建,施工期主要为进场道路的改建、环保设施的扩建、新增设备安装和周边截、排洪沟维护,施工过程中应妥善处理施工废气、废水、噪声、固废,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执行水土保护措施,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2、做好水污染防治措施:实行雨污分流,修建好**雨水沟、截排洪沟、沉淀池,初期雨水收集经过三级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雨季及暴雨天气产生的多余的后期雨水排入沉淀池处理后外排;矿山开采的生产废水(冷却废水、洗车废水、降尘废水等)经收集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居民掏做农肥。
3、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开采施工采用湿法作业,在**设置洒水装置降尘;对临时堆场表面进行增湿,同时采取临时覆盖;采取封闭运输方式,对运输车辆轮胎进行清洗,对运输道路进行洒水抑尘。
4、加强噪声控制管理:合理布局设施、设备,选用低噪型设备,对于高噪设备进行隔声、减振、降噪处理;避免在人们休息时间进行采矿作业,夜间不得进行生产,夜间不得进行汽车运输。加强厂区周边绿化。
5、加强固体废物处置:合理布局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相关要求,设置警示标志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做到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扬尘;弃土和**沉淀池沉渣收集于临时堆场,及时运至新****材料厂利用,废石收集于临时堆场、及时运至**县****公司砂石骨料生产综合利用;废机油及其包装物、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