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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迎峰度夏****办公室关于鼓励工业企业租赁柴油发电机组的紧急通知》(渝电力电煤保供办〔2024〕16号)、《**市迎峰度夏****办公室关于**工业企业租赁柴油发电机组自发电补贴期限的补充通知》(渝电力电煤保供办〔2024〕17号)文件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县经济****公司等单位初审,******公司符合市级补贴条件,拟报送至市迎峰度夏电力****办公室复核,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2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经济信息委反映,联系方式:023-****4095。
特此公示!
**迎峰度夏****办公室
(****委员会代章)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
2024年申报市级柴油发电机租赁补贴名单
单位:千瓦、万元
| 序号 |
企业名称 |
行业 |
租赁柴油发电机容量 |
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
产品和工艺是否限制类 |
产品和工艺是否淘汰类 |
| 1 |
******公司 |
医药 |
1224 |
是 |
否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