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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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市**区江**域顺达**侧65.66亩地块整体挂牌招租
挂牌价 1,096,522 元/年
保证金 550,000元
租赁期限10年
租赁面积43773.33m2
承租押金首年半年租金
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年支付,先付租金后使用
报名开始时间:2024-10-10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4-10-22 17:00:00 标书代写
| 项目 名称 |
**市**区江**域顺达**侧65.66亩地块整体挂牌招租 |
| 项目 编号 |
****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10月1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10月22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 坐落 |
**市**区顺达路22号 |
| 标的名称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 (万元) |
评估价 (万元/年) |
挂牌底价(万元/年) |
| 1 |
**市**区江**域顺达**侧65.66亩地块整体挂牌招租 |
43773.33(折合65.66亩) |
55 |
109.6522 |
109.6522 |
| 租赁 期限 |
10年 |
租金递增方式 |
每4年递增5%(即第五年、第九年增加) |
| 租金 支付 |
租金按年支付,先付租金后使用 |
| 装修免租期 |
无 |
租赁押金(元) |
首年半年租金 |
| 履约保证金(元) |
无 |
| 标的 状态 |
不定期租赁中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房屋 现状 |
1. 标的为工业用地,暂未办理产权证书,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工业用地剩余50年。 2.标的区域内有**大道、顺达路等主次干道经过,所在区域形成路网,道路通达度较优;具备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燃气等条件,基础设施较完善。 具体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 租赁 用途 |
工业用地 |
| 重大事 项说明 |
1.标的地面现有4栋临时厂房,目前有铝合金加工、商品货物****处理站等企业在租赁使用中。若承租方竞得标的后,招租方负责在新租户竞租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使用者清退及场地清场工作,如因招租方此项工作导致影响标的交易进程,招租方全权承担由此给交易各方带来的损失与影响。临时厂房使用问题承租方须与招租方协商。 2.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须自行前往项目现场查看标的情况,报名即认可标的情况,而后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对标的提出异议或者终止交易、提出权利要求等。如因承租方违反有关政策法规或主观原因导致不能完成交易的,承租方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3.承租方须承担标的土地租金评估咨询费用15000元。 4.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标的土地用途。 5.未经招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上述资产进行转租。 6.承租方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 7.其他未尽事宜,均按《土地租赁协议》约定执行。 |
| 评估 情况 |
评估价 |
详见上表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9月23日 |
| 评估机构 |
**鼎铭土地房****公司 (琼鼎土咨字[20241第0928号)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89000 注册地:**省**市 法定代表人:马海竣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招租方对本次招租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343期)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政府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1)报名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及租赁押金(保证金多退少补)。成交后,****交易所有限公司向承租方收取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于招租方与承租方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之日,竞租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化为租赁押金,租****交易所有限公司将其支付给招租方,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补足,多余部分退还承租方。 (2)意向承租方确认为承租方后须于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土地租赁协议》,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招租方签订土地租赁协议,视为违约。意向承租方竞价后如未竞得,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租金须于《土地租赁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转账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2.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首年租金标准价格。 3.该土地的清场由招租方负责。 |
| 标的交割 |
按《土地租赁协议》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土地租赁协议》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1.标的交付时间:招租方收到承租方押金及第一年租金7日内。 2.其它未尽事宜以《土地租赁协议》约定为准。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缴纳保证金、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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