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5日 23:30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平**林语堂故居文化核心区系列宣传视频拍摄制作 | ||
| 品目 | 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服务/音像制作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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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平**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5日 23:30 |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市平**小溪镇宝善**社119号 |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1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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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金额 | ¥2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黄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95****2863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平**小溪镇琯溪路15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女士 159****664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平**小溪镇宝善**社119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女士195****2863 | ||
项目概况
平**林语堂故居文化核心区系列宣传视频拍摄制作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平**小溪镇宝善**社11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1日 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平**林语堂故居文化核心区系列宣传视频拍摄制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平**林语堂故居文化核心区系列宣传视频拍摄制作 |
1.00 |
280000.00 |
项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按谈判文件要求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采购包1: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6日 至 2024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平**小溪镇宝善**社119号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邮箱报名****公司)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 09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平**小溪镇宝善**社119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1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平**小溪镇宝善**社11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自行采购项目,委托****组织竞争性谈判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平**小溪镇琯溪路151号
联系方式:林女士 159****66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平**小溪镇宝善**社119号
联系方式:黄女士195****28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 195****2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