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组织“2024年10月17日**地区市级储备小麦竞价销售交易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安排
(一) 交易品种、数量、时间及地点
1、品种及数量:2019年产小麦 ,数量6000吨,国标三等及以上,水分、杂质执行增减量政策。不执行等级差价。具体销售数量、等级标准等详见交易清单。
2、交易时间及地点
2024年10月17日10:00开始销售。请交易会员通过互联网远程登录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网上交易。请交易****交易中心网站(www.****.cn)登录“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用户中心→右下方专场列表→2024年10月 17日**地区市级储备品种竞价销售交易会。
(二) 交易资格
国内具有粮食经营资格的企业均可参加本次竞价交易会。国家粮食交易平台会员须在年审有效期内,非会员企业可提前与**粮食交易市场联系办理入会。
(三) 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活动采取网上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对委托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每笔交易从起拍价格(底价)开始报价,粮食按每吨10元递升报价。
二、质量标准
本次交易清单所示等级、水分、杂质等均为参考,出库质量以仓内实物为准,水分、杂质执行增减量政策。不执行等级差价。
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须提前实地查看粮食实物质量和路况、出库条件等,自主确定是否购买,并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和市场风险。卖方承储库点应如实告知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实际承储库点周边的道路状况及车辆载重要求等情况。粮食质量情况经双方确认后,竞买方在看样单上签字;如未提前看样的,均视同认可标的质量。一经确认,粮食成交后不得再对粮食质量提出异议,**交易市场不受理粮食质量纠纷。
三、保证金及手续费
买卖双方须缴纳交易保证金5元/吨,履约保证金50元/吨(于交易前一天到账),汇款时务必使用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注册时关联的绑定账户,否则无法参与交易。成交后,交易市场按成交金额的0.8‰收取买卖双方交易手续费,买方预交的保证金按规定扣除手续费后可转作货款。没有成交的,在交易会结束后,向交易市场提交退款申请,经交易市场核实后,2个工作日内退回预交的履约保证金和交易保证金。
名 称:****
账 号:203********100****96011
开户行:****银行****营业部
联行号:203****84058
四、合同签订
交易合同自系统确定竞价成交之日起生效。交易结束后,成交的买卖双方须通过交易系统网上签订电子交易合同。
五、交割与结算
(一)本次竞价交易采取“线上成交,线下结算”方式,货款实行“先款后货”原则,买方必须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0天内将全额货款一次或分****银行账户。
卖方企业名称:****粮库****公司
开 户 行:****银行****分行
账 号:203********100****02361
(二)合同履约时间为自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出库期暂定30 天(日历天,下同)。出库费用(每吨最高不超过30元由买受人承担)由买方企业与承储库直接结算,并由承储库开具税务部门出具的发票。
合同期满,对于已经交足粮款的合同如因买方原因不能全部运出,应当就地进行实物交割,同时粮权归属买方企业。买方企业应继续向承储库支付延期发运粮食的保管费用,保管期限每1个月内按74元/吨收取,按延期保管天数收取,并由承储企业向买受人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发票。延期产生的保管等相关费用也可由买方与承储库协商确定。
(三)买方在出库时,需出具有效证件,经卖方确认无误后方可出库。
(四)合同执行完毕,买卖双方验收无争议的,签订《验收确认单》,买卖双方可凭借签订的验收确认单,到交易市场清退双方扣除手续费之后的剩余保证金。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粮食交易市场贸易粮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0年版)》、《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451-****7318 交易(商务)部
0451-****7328 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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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16日
2024年10月17日【10:00】**地区市级储备小麦竞价销售交易清单
https://www.****.cn:8443/Web/Uploads/ArtAccessory/202********25797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