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南韩村水泥制品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 2021-2035年)
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关于贯彻落实规范环评文件审批的通知》(冀环办发[2018]23号)和《**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要求,为保护规划区内及规划区周围受影响利益群体,现公告**区南韩村水泥制品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 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事宜,相关个人或单位可对该规划环保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区概要
规划名称:**区南韩村水泥制品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 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规划范围:工业集聚区位于**区**,**西原村西侧,南至尹固村北侧,西至东村东侧,北至孙村南侧,规划用地为0.91平方千米,其中,工业用地为0.90平方千米,交通运输用地0.01平方千米。
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2021-2025年,远期至2035年。
产业定位: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重点,建设以水泥制造为特色,打造**乃至中部地区重要的现代生产性工业集聚区。
二、规划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
联系人:刘永泽
联系电话:0312-****566
通讯地址:**市**区玉川西路31号
邮箱:****@163.com
三、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总局****勘查院
联系人:张立恒
联系电话:136****7898
通讯地址:**省**市阳光北大街139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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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码:i1xz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次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规划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公众意见表。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示期限
本次信息公示有效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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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