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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
投标标人须知中1.4.1财务要求:
√近 3 年(限定在 3 年以内)无亏损;
□无财务要求;
修改为财务要求:
□近 年(限定在 3 年以内)无亏损;
√无财务要求;
2、评标办法中2.2.4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企业业绩:投标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的类似业绩得 3 分,每增加一个加 2 分,本项最多得 7 分。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20000万元以上的林业工程类监理业绩。修改为:投标人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的类似业绩得 3 分,每增加一个加 2 分,本项最多得 7 分。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20000万元以上的林业工程类监理业绩。标书代写
3、本次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截止时间与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不变,其他内容均不变。标书代写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