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厅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GNSS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拟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按低价中标法确定开展**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GNSS巡查市级复核工作的单位。现进行询价,具体事项如下:
一、主要内容
******厅通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GNSS 监管平台下发的2024年度43个矿山(除地热、矿泉水外)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年度巡查任务,按不低于30%比例进行实地核查。本轮工作实地复核13家露天开采矿山。
二、任务要求
(一)资格要求:技术单位应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以上资质。
(二)技术要求:利用无人机、GNSS等设备对**全貌和各功能区治理恢复现状进行影像采集,对矿山全貌、露天采场、工业广场、弃渣场、矿山道路等区域是否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要求提出意见。
(三)时间要求:在合同签订后的15天内,完成**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GNSS巡查市级复核工作,并提供总结报告。
(四)报价要求
1.******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检查相关事项的函》(闽国土资环函〔2017〕20号)精神,矿山检查费用不超过5000元/个,本项目服务费最高限价为6.5万元,技术单位的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限额。
2.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技术单位的利润。由技术单位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选,报价总价作为中选技术单位与我局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标书代写
3.报价材料密封并加盖公章递交,本次报价文件不予退还。
四、采购需求公告发布时间、地点、方式和事项
(一)采购需求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6日,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二)采购需求公告发布地址:****门户网站。
(三)反馈方式
本次询价作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GNSS巡查市级复核工作的正式报价,意向单位(企业)应在2024年10月22日18:00时前,将报价材料(报价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并附加盖单位公章的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等复印件材料)送至或邮寄至:****开发区闽东东路5号,****701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管理部门
(一)本项目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593-****538。
(二)监督人:****机关纪委,联系电话:0593-****108。
附件:报价单
****
2024年10月16日
附件:
报价单
报价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 技术支持单位 |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项目名称 |
**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GNSS巡查市级复核工作 |
||
| 依据文件 |
《******厅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GNSS巡查工作的通知》 |
||
| 最高限价 |
6.5万元(5000元/个图斑) |
||
| 报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