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2026年七星区“阳光家园计划”项目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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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5-2026年**区“阳光家园计划”项目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残联关于印发〈******联合会“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残联字〔2024〕3号)和《****残联关于印发〈****联合会“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十四五”期间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市残联字〔2024〕10号)文件精神,持续推动我区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发展,确保“阳光家园计划”项目顺利实施,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持续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规范化和专业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运营模式,为残疾人提供就近、便利的机构日间照料和机构上门居家托养服务。

2025-2026年两年共为辖区内320人次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其中机构日间照料托养78人次,机构上门居家托养242人次。

二、项目内容

(一)服务对象

1.**区户籍;

2.持有效《中华人民**国残疾人证》;

3.16周岁以上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多重残疾人有符合上述残疾类别和等级的等同。严格控制超过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

符合托养服务对象条件的城乡低保残疾人、一户多残的残疾人、以老养残的残疾人、无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人优先纳入服务对象。

采取调查评估“打分排名”的办法确定托养服务对象,对于分数相同的,未享受过“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的残疾人优先安排。

服务对象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由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

2.能积极配合服务机构按时完成托养服务项目;

3.申请机构日间照料托养服务的残疾人必须具有生活自理能力,没有挑战性行为,并经服务机构评估后能够适应或符合机构日间照料托养服务。

(二)申请审批

1.申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本人或****社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XXX年**区“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申请表》(附件1),明确需求的服务方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调查评估。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在接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带上《XXX年**区“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申请表》、《XXX年**区“阳光家园计划”项目调查评估表》(附件2),开展入户调查评估。首先,要根据申请表核实残疾人残疾等级和家庭经济状况等相关信息,调查并指导残疾人选择托养服务方式。其次,根据调查评估表,逐项了解残疾人的实际情况并打分。最后,统计综合得分,确定托养服务方式,签署意见。

3.审核。村(社区)对调查评估情况进行审核后,将托养服务对象名册和相关材料(申请表、调查评估表、托养服务对象名册和残疾人证、户口本复印件)上报乡(街道、****残联。乡(街道、****残联****残联分配的托养指标任务(见附件3《2025-2026年**区“阳光家园计划”项目托养服务人数分配表》),根据调查评估的综合得分,经研究审核后初步确定拟托养服务对象名单,并将《XXX年**区“阳光家园计划”项目托养服务对象名册》(附件4)****残联。

4.公示。拟托养****残联审核后,****社区)对托养服务对象进行公示(附件5),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年度托养服务对象。

(三)服务形式和方式

2025-2026年“阳光家园计划”****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有资质和服务能力的服务机构购买服务,为残疾人提供机构日间照料和机构上门居家托养服务。承接托养服务机构必须达到《******联合会“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要求。

(四)服务内容

1.机构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服务机构为项目内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与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辅助性就业服务、支持性就业服务及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社会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标准见《2025-2026年**区“阳光家园计划”项目机构日间照料托养服务参考目录》(附件6)。

2.机构上门居家托养服务。根据残疾人残疾类别、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需求,整合社会服务**和结对关爱相结合的方式,服务机构定期上门入户为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服务(简单康复训练、居家护理等)、家政(务)、心理疏导、紧急援助等针对性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标准见《2025-2026年**区“阳光家园计划”项目机构上门居家托养服务参考目录》(附件7)。

托养服务时间以签订的托养服务协议和服务机构服务管理规范为准。机构上门居家托养服务时间不少于5个月(含5个月),每月服务1-3次,全年服务不少于12次。

(五)补助标准

1.机构上门居家托养服务:

按照1500元/人/年的标准补助。

2.机构日间照料托养服务:

(1)托养服务费(大课训练费)按照900元/人/月的标准补助;

(2)伙食费按照264元/人/月的标准补助(12元/人/餐,每月预按22天计算)。

(六)资金保障

2025-2026年两年共计为320人次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共需经费约145.2504万元。其中,机构日间照料托养服务费108.9504万元(1.3968万元/人/年×39人次×2年),机构上门居家托养服务费36.3万元(0.15万元/人/年×121人次×2年)。除中央、自治区和市级下达我区“阳光家园”项目补助资金外,不足资金从市级返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配套。****政府采购方式确定服务机构,补助资金按照****银行转账方式拨付给服务机构,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七)服务管理

1.服务机构要求。服务机构应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或由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组织,以****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规范等有关要求。机构服务人员热心残疾人事业,具备相应管理能力和开展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水平。机构应至少具有1名中级及以上资格的社会工作师。机构日间照料托养服务人员应按照服务人员与托养服务对象不低于1:8的比例配备。

2.场地要求。机构日间照料托养服务须在****服务中心(**区空明西路4号)中实施,****残联提供服务场地和设施设备。场地租赁费由服务机构按10元/平方米/****财政局交纳,按先缴纳后使用的原则,一次性缴纳全年费用,通过转****财政局指定账户。****残联应与服务机构做好设施设备登记交接工作。

3.签订协议。****残联(甲方)与服务机构(乙方)签订《2025-2026年**区“阳光家园计划”项目残疾人托养服务协议》,明确相关事项。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在签订托养服务协议前,必须认真阅读《XXX年**区“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知情同意书》(附件8)并签字。服务机构(甲方)与监护人(乙方)签订《XXX年**区“阳光家园计划”项目机构日间照料托养服务协议(参考模板)》(附件9),明确双方责任、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质量等;服务机构(甲方)与残疾人本或监护人(乙方)签订《XXX年**区“阳光家园计划”项目机构上门居家托养服务协议(参考模板)》(附件10),明确双方责任、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质量等。

4.档案资料。服务机构要建立“阳光家园计划”项目一人一档服务档案。个人档案资料应有残疾人证复印件、托养服务申请表、托养服务调查评估表、托养服务协议、机构上门居家托养服务情况记录表(附件11)、服务照片、机构上门居家托养服务质量核查登记表(附件12)等其它材料。

区残联档案资料应有项目实施的文件依据、项目实施方案、购买服务相关材料、服务机构及人员相关资质等材料、服务对象名册、项目执行报告、资金转帐支付凭证、监督检查相关材料、一人一档等其他材料。及时做好**残疾人托养服务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工作。

档案材料应按项目实施步骤及时收集整理,所有材料整理应于当年12月10日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残联要高度重视“阳光家园计划”项目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残联领导要亲自过问,残疾人专职委员要具体负责。要严格把握“切实需要,兼顾公平”原则,认真开展入户调查评估,严格审批程序,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残联要积极主动开展项目监督检查,加大对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开展托养服务情况监督,监督服务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维护残疾人切身利益。村(社区)残协要委派残疾人专职委员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服务质量监督核查,并登记《XXX年**区“阳光家园计划”项目机构上门居家托养服务质量核查登记表》(附件11)。乡(街道、****残联要加强项目指导和监督管理。区残联不定期开展托养服务检查指导,按照《2025-2026年**区“阳光家园计划”项目考核评分细则》(附件13)进行年终绩效考核评估。

(三) 加强政策宣传

各级残联要多形式多渠道开展“阳光家园计划”项目残疾人托养服务政策宣传,让残疾人充分熟悉政策、理解政策,做到残疾人托养服务政策家喻户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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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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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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