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 | 913********895905U | **市**区清源路268-1号 | 90.4(均分制) | 760000元 |
| 服务类 |
| 名称:**大道北延近期建设方案项目 服务范围:根据《2023-2025年区域骨干路网项目三年建设计划》,对**大道北延线位比较、具体方案、建设时序等进行研究 服务要求:符合相关现行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经专家评审通过方案研究;深度达到项目建议书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 服务标准:符合相关现行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经专家评审通过方案研究;深度达到项目建议书要求 |
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按照中标价*1.5%*0.7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798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本级)
单位地址:**市学前西路18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10-****06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绣溪道59号交大创意园21号楼3楼
联系人:黎晓明、杨亚丁、赵莉
联系电话:0510-****36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晓明、杨亚丁、赵莉
电话:0510-****3684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