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分局拟对****精制石英砂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 2024-10-16 15:45
根据****精制石英砂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罗城街道龙园路90号,邮编:527200
联系电话:0766-****60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精制石英砂加工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精制石英砂加工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市**市围底镇第二工业区大岗山,建设性质为**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000m2,建筑面积4000m2。项目主要从事精制石英砂的加工生产,计划年加工生产精制石英砂8000吨。项目劳动定员15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300天,每天实行1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
| 环评机构 | **俊博环境****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