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市公务用车维修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08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将原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项目概况”的以下内容:
“中标供应商家数及业务量分配原则:采购人将根据评标推荐结果最终确定8家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且各中标供应商维修车辆的相应维修费总额不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的八分之一。”标书代写
更正为:
“中标供应商家数及业务量分配原则:采购人将根据评标推荐结果最终确定7家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且各中标供应商维修车辆的相应维修费总额不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的七分之一。”标书代写
2、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须知前附表”的以下内容:
|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 11 |
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 |
采购包1:8家 |
| 12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采购包1:8家 |
| 13 |
有效供应商家数 |
采购包1:8家 |
更正为
|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 11 |
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 |
采购包1:7家 |
| 12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采购包1:7家 |
| 13 |
有效供应商家数 |
采购包1:7家 |
3、鉴于本次更正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本项目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按原定时间执行,不作顺延。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6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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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地 址:**省**市沙坪街道东升路68号
联系方式:0750-****397
名 称:****
地 址:****门市**区华园路21号101
联系方式:0750-****585
项目联系人:黄兢文
电 话:0750-****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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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6日